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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9]65号
【颁布时间】 2009-06-12
【实施时间】 2009-06-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26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

  
  
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省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提前启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并对全市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保及生态建设四个重大规划。经研究,现制定昆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考虑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的五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设,实现进位争先、提速增量、跨越发展,缩小与先进地区差距的关键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文件,是其他各项规划的龙头。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编制好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更新规划理念、开阔规划思路、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集中力量、抓紧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规划编制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领导
  
  科学编制好“十二五”规划是今明两年全市工作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高、时间紧迫,编制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成立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领导小组(见附件),组织领导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安排,协调、督促、检查规划研究编制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十二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十二五”部门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及上报审批;负责与其他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对接;对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整理反馈;联系专家咨询及课题相关事宜。
  
  各县(市)区、市属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并设立联络员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络和协调,同步开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
  
  (二)成立编制“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小组
  
  根据需要,聘请8-10名国内、省内和本市较高水平专家全程参与编制咨询和研究。咨询小组受市政府委托对“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中的重大课题组织咨询、评审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
  
  各级各类规划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突出“十二五”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力戒规划内容面面俱到、表现形式单一雷同、针对性不强的弊病,不断创新规划理念,增强特色意识,使规划更具科学性、预见性。
  
  (二)强化项目,增强可操作性
  
  突出重大项目对规划的支撑作用。项目是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各县(市)区、市属部门一定要紧紧围绕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筛选出一批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内意义深远、带动力强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建设项目。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把项目作深、做透,力争挤进国家、省的规划“本子”、项目“笼子”、资金“盘子”,为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奠定良好基础。做好指标论证工作,研究提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指标。
  
  (三)加强衔接,形成整体合力
  
  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做好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工作。特别要及时了解省级规划的动态,主动与省级规划编制部门对接,争取将更多的项目列进省级规划中。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及生态建设规划要同步安排、同步编制、无缝对接。各级各类规划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做好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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