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维护政府决策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政令畅通,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06〕161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试行)》(新政发〔2008〕16号),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就加强自治州政务督查狠抓工作落实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政务督查落实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政务督查落实工作是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政府机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有效形式。近几年,各县市、口岸、州直各单位紧紧围绕自治州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干事创业,狠抓落实,推动了自治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也应该看到,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还存在着布置任务多、督促落实少,研究决策多、解决问题少,政令不畅、效率不高的问题。特别是督查落实工作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阻碍了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降低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影响了高效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当前,自治州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发展目标已经确定,工作思路非常清晰,关键在于抓好督查,促进落实,加快发展。各县市、口岸、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督查落实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体制,理顺关系,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提高办事效率,重点解决好推诿扯皮、作风浮躁、应付差事、超时办理等不落实的问题,努力实现从事务性督查向决策性督查转变,从被动督查向主动督查转变,从以督查部门为主的单项督查向协调各方联动的综合督查转变,从突击性、阶段性督查向经常性、制度化督查转变,推动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更好地为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㈠ 突出督查重点。要始终把中央、自治区、自治州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摆在政务督查工作的首位,重点围绕以下十个方面开展督查工作。一是上级党委、政府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全州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三是自治州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重要的综合性会议、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四是自治州党委、人大常委会转来的批示件、督办件的落实;五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所属部门主要工作考核目标的实施和落实;六是上级政府和州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交办工作的贯彻落实;七是州人大常委会决议、政协常委会建议案的落实,州政府及所属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八是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给州领导带有全局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九是州政府领导下基层检查工作,开展调研时提出要求办理的事项;十是经领导批准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㈡ 讲求督查时效。各级督查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和督促检查意识,积极协调组织开展各项督查活动,对需纳入督查的事项,及时督促抓落实。对年度目标任务,各承办单位要按月、按季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决策督查和专项督查事项,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告,没有明确报告时限的,也要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适时报告进展情况;对领导批示和其他交办事项,要快办、快结、快反馈。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即时报告办理结果。对特别紧急的事项,要做到急事急办,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督查机构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经同意后,按照新的要求办理落实。 ㈢ 提高督查质量。一要坚持依法督查。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进行,坚持令行禁止,坚决维护党和政府的权威性;二要坚持“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对上级下达的督查事项要亲自抓,严格把关,并对督查结果负责,确保督查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承办单位反馈办理情况必须内容全面、信息准确、文体规范。对格式不规范、意见不明确、事实不清楚、结论不准确的,应退回重办重报;三要坚持讲实话、报实情、求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提供对政府抓决策落实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四要坚持实事求是、真督实查。各级政务督查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负责任,客观真实地反映督查情况。对一些重要的事项或棘手问题的督查办理,要一抓到底、跟踪督办,务求水落石出,为政府正确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