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鲁财资[2008]72号
【颁布时间】 2008-07-18
【实施时间】 2008-07-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32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但是,在2007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一些地区、一些部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仍不同程度存在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管理混乱、资产流失等问题,不仅增加了政府运行成本,而且破坏了正常的社会分配秩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更加科学、合理地分配社会资源,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思路。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是财政基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财政支出管理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必须将其纳入整个公共财政管理的框架体系中统筹考虑,与部门预算等财政管理改革紧密衔接,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层次和效果奠定基础。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以推动资产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以实现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为重点,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有完善的资产管理体制和健全的资产管理法规制度体系作保障的,有先进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的,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监督有力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新模式。各级、各部门要以上述思路为指导,结合本级、本部门实际,科学规划目标任务,强化资产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全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二、建立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监管体制。完善的体制是实现资产高效管理的保障。要坚持行政事业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监管体制。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行使资产所有权,负责制定管理制度,指导资产管理工作,审批产权变动、资产配置、资产处置,监督产权交易行为,监缴国有资产收入等,充分体现统一监管的职责;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资产的直接管理,在财政部门授权的范围内配置和处置资产,并对财政部门负责;具体单位行使资产占有、使用权,负责对所占有和使用的资产进行日常管理,承担资产安全使用和有效运营责任,对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由此构建起“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体系,为加强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奠定基础。各层次要按照监管权限和职责分工,明确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三、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联动管理机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是新时期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联动管理机制。要通过加强资产管理,增强预算编制、执行的科学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节约资金支出;要通过加强预算管理,增强资产配置的科学性,提高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通过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管理和部门、单位内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产配置是实物资产与资金预算的接口。要把资产配置管理作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关键结合点,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定额标准,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逐步推行以资产配置审批为主要手段的资产配置管理,防止超标准或重复配置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逐步达到资产配置均等化。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资产管理各个环节的特点,研究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管理的内在联系,积极探索三结合的有效方式,推进资产管理的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在财政管理和部门、单位内部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研究,积极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针对当前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制度建设。要通过制度建设,明确管理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完善监管体制,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要逐步制定和完善资产配置、处置、评估、信息统计、资产有偿使用及其收入管理和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逐步实现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部门、单位内部还要建立健全资产购置、入库登记、保管清查、领用交回、账卡管理等基础管理制度。同时,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研究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的有关政策,防止改革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保证事业单位改革顺利进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