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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广府办发[2009]48号
【颁布时间】 2009-06-09
【实施时间】 2009-06-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41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编纂《汶川特大地震广元抗震救灾志》的通知

[接上页]

  三、编纂任务
  
  1.《广元抗震救灾志》共设《总述·大事记》、《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灾后重建》、《人物》、《附录》8篇,全志约200万字。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牵头承编单位、参编单位共同完成。各篇分工见附件《广元抗震救灾志篇目及分工表》。各篇要全面完整地记述属于本篇内容的全市范围内的情况,由篇目牵头单位会同参编单位完成后报编委会办公室审查验收,8个篇目总纂成一部志书,分相对独立的上下卷两次出版。
  
  各县区人民政府都要组织编纂本地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系统记录地震灾情、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真实情况。广元经济开发区要按8个篇目设置提供综合性稿件。
  
  四、总体设计
  
  (一)时间断限。
  
  全志记述时限原则上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12日。《灾情》、《抢险救灾》、《医疗防疫》、《赈灾》各篇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11月25日(广元市“5·12”抗震救灾指挥部撤销时间)。《总述·大事记》、《灾后重建》、《人物》、《附录》各篇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12日。
  
  (二)记述地域。
  
  重点记述我市组织抗灾、救灾、赈灾等工作和活动,适当记述广元市灾区以外相关地区(含国际社会)组织抗灾、救灾、赈灾等工作和活动。
  
  (三)总体内容。
  
  《总述·大事记》篇之《总述》概括记述地震灾情、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情况;《大事记》按时间顺序分月、日记载与地震相关的大事、要事。配图照插页。
  
  《灾情》篇主要记述地震灾区的地质地貌,历史上地震情况,地震发生时的情形,地震造成的巨大破坏和次生地质灾害。配随文图照。
  
  《抢险救灾》篇主要反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深切关怀、有力支持、决策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靠前指挥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积极筹集和运送救灾物资、抢修基础设施、安置受灾群众、灾害监测预警,次生灾害防治、灾区现场清理、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及全国各地、社会各界和海内外各方救援的情况。配随文图照。
  
  《医疗防疫》篇主要反映对灾区医疗救护、疫病防控,伤员康复、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等情况。配随文图照。
  
  《赈灾》篇主要反映全国各地、国际社会对广元灾区的赈灾、捐赠情况;捐款捐物的发放和管理情况。配随文图照。
  
  《灾后重建》篇主要反映广元灾后恢复重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受灾群众安置,地震灾害调查评估,恢复重建规划、各项政策的科学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等。配随文图照。
  
  《人物》篇主要记述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英雄集体、人物,包括抗震救灾模范以及灾后重建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配随文图照。
  
  《附录》篇主要收录与广元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有关的,有重大社会价值和存史价值的法规、文件、报道、艺文等原始文献。配随文图照。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体制。
  
  坚持市委、市政府领导,《广元抗震救灾志》编委会组织实施,各篇目承编、参编单位分工合作,形成领导有力、机构健全、保障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机构设置。
  
  1.成立《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编纂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地方志工作的市政府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副秘书长,广元军分区领导和市地方志编委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地方志工作的负责人和8个篇目牵头承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2.成立《广元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志编纂出版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及资料收集、人员培训、篇目稿件的审查验收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志办。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政府联系地方志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志办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和8个篇目牵头承编单位负责人及市级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3.成立《广元抗震救灾志》各篇目编纂小组,由各篇目牵头承编单位负责组建,具体负责各篇目的编纂工作,负责资料征集、编纂资料长编和初稿工作。
  
  各篇目牵头承编单位、参编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查督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条件到位,确保编纂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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