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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发[2008]78号
【颁布时间】 2008-07-16
【实施时间】 2008-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44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根据《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乌政发〔2007〕174号)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完成我市2008年节能减排年度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切实抓好污染防治、饮水安全的环境保护工作;以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为重点,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全面提高节能减排管理水平,加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力争全社会节能率达到5.48%;万元GDP能耗下降6.58%;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59%;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实际排放量控制在11.36万吨以内,比2007年下降13.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31万吨以内,较2007年下降7.1%。
  
  二、围绕实现上述总体要求和目标,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一)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把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坚持节能与产业开发延伸并举的原则,在巩固壮大电力、建材、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产业门类,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原料型工业从初级到高端终端产品的转变,提升产业产品层次。按照2010年就地加工转化水平达到50%以上的目标,围绕产业链建设和产品结构升级,以园区为载体,以延伸产业链为重点,着力抓好冶金、化工、电石、铁合金精深加工业,提高就地加工转化水平。坚持“以新带老”、“上大压小”的原则,提高准入门槛,淘汰耗能高、排放量大、污染严重的小水泥、小造纸、小冶炼、小造酒、小电石、小铁合金企业,积极支持发展技术含量高、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大产业、大企业,鼓励现有企业技术改造,进行精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培育新的发展优势,构筑多元化的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积极引进机械制造、电子电器、生物制药、炭素、轻纺、服装、皮件加工、包装彩印业等“新兴”产业,加快非资源型、劳动密集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同时,积极引进现代物流企业、大型商贸餐饮、知名连锁超市、星级酒店、住宅小区和市场建设等服务业项目,使商贸物流业尽快成为发挥区位交通优势,凸现我市特色的重要产业。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我市“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分解目标,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重点是在继续抓好2007年度淘汰落后企业收尾、验收工作的同时,尽快将2008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到旗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分别签订《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书》,明确计划淘汰企业拆除时间表,力促完成任务。建立淘汰企业退出补偿奖励资金和落实淘汰落后产能经费并衔接好下年度的淘汰任务计划,引导落后产能尽早、尽快淘汰。
  
  (三)切实抓好节能降耗工作。今年,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年耗能在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继续实行分级监管,加强监督。要按照确定的年度节能目标,逐级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单位、企业、车间、班组和个人,逐级抓好目标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能源利用状况,实施奖节罚超措施,进一步强化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在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节能降耗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准入管理,继续对淘汰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管理。积极利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改造提升高耗能产业,抓好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及示范园区的建设工作,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加快循环经济运行体系建设,促进全市节能降耗。进一步加大对矿产资源开采企业的整顿和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利用率,使主要矿产品开采率达到国家行业标准。积极争取国家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十大节能工程资金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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