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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要强化属地监管执法力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加强市场巡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废旧收购站点,该吊销执照的要坚决吊销,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绝不能以罚代管。要严格执行案件移送和信息通报制度,对查处的大案要案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规定,该移送的要及时移送;对需要向有关部门通报的,要及时执行通报程序,发出通报文书;对需要向党委、政府汇报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汇报,不得贻误工作。 3、要加大对国家和我省确定的重点挂牌整治地区的督办力度,一抓到底,务见显效。各级工商机关要将“三电”专项斗争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我省确定挂牌整治重点的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巩义市,各级工商局要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整治,并明确专人跟踪督查。省重点挂牌督办的地区,市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整治效果。 4、要加强信息上报,及时沟通情况。各级工商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的信息统计工作,搞好统计和情况收集,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报表报市局,12月30日前报“三电”工作总结;省挂牌督办的重点地区实行每月专报,动态情况及时上报。对漏报、不按时上报的单位,市局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扣分项目。 四、工作重点 1、重点区域。“三电”专项斗争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管城区、中原区、二七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密市、登封市、巩义市、新郑市、荥阳市等10个县(市)、区的16个乡镇为此次全市“三电”专项斗争挂牌整治的重点区域。(详见附件3) 2、重点问题。此次专项斗争要重点解决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频发、一些区域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泛滥、部分“三电”企业防范薄弱,以及危及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出治安隐患等问题。 各县(市)工商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遇到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市局监管处报告,市局将适时对各分局进行督查 。 联系人:高瞻 联系电话(传真):66991138 13700884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