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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33号)精神,结合商洛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农村公共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农村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是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服务中心工作,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1998年以来,我市已完成1436套行政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和750套5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解决了20747户82988人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目前我市农村仍有3328个20户以上自然村、1个新通电行政村共107492人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有些地区的群众收听不到商洛人民广播电台节目、收看不到无线发射的商洛1套电视节目。农村广播电视发展现状与中、省、市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与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新时期“村村通”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政府为主导,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加大投入,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节目覆盖面,不断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 (二)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目标 按照“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善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成果,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水平,逐步消灭“盲区”,增加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套数,丰富服务“三农”的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建立健全“村村通”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三)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任务 1、到2010年底,做好中、省两级规划安排我市3328个20户以上自然村和1个新通电行政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工作。各县区要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做好规划和建设工作。鼓励现有广播电视光缆覆盖网到达的城镇居民通过有线电视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边远、居住分散地区采取共用卫星广播电视接收方式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同时,要加强管理,保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按规定接收广播电视信号,防止违规接收境外节目。 2、做好无线广播电视转播台恢复工程。到2008年底,恢复洛南、丹凤、商南、山阳、镇安、柞水无线广播电视台,更新无线转播中央1套电视节目设备,增加无线转播中央7套电视节目、中央1套广播和陕西1套广播电视节目设备,并依托中、省无线转播广播电视节目基础设施增加转播商洛1套电视和广播节目设备,使城区广大市民能够无偿收听到三套无线广播节目、收看到四套无线电视节目。 3、坚持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农村生活、贴近农民群众的原则,逐步增加节目播出时间,提高节目制作质量。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加强与科技、教育、司法、文化、体育、卫生、农业、扶贫、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合作,不断丰富节目资源,增加科技兴农、法律知识、卫生防疫、文化娱乐等服务“三农”的广播电视节目。 三、全力推进新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 (一)继续加大对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投入。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十一五”期间,我市3328个20户以上自然村和1个新通电行政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已列入中、省两级规划,共安排价值3329万元的广电设备,由省广电局统一招标采购,市县区广电局组织实施。完成3329个“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各县区需配套工程建设费100万元,达到省定标准每套设备最低配套300元工程安装费的要求。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广电局2008年将投入900余万元对我市松道山、兑山、鸡冠山、青山、馒头山、忠良寨、东坡梁广播电视转播台的无线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市、县两级将投入资金18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75万元,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各15万元),增加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无线转播商洛1套广播和电视节目设备,实现中、省、市广播电视节目全面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