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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领导讲话、答记者问、举办知识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让广大企业和社会了解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建立“质量和安全年”专题网络信息交流平台,通过网络宣传,扩大群众的参与规模,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质量振兴必须全社会重视、全社会参与的思想。大力普及质量和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及防假辨假的能力。 (四)依法办事,协同配合。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对重大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本活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月25日前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活动进展情况,并于11月2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五)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领导小组对各地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情况通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年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