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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09]46号
【颁布时间】 2009-06-02
【实施时间】 2009-06-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59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组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组建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日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明确为市管企业及拓展业务范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筑党发〔2009〕1号)精神,按照“拓展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交易范围,将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从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剥离,明确为市管企业,承担各类资产资源交易处置和集中采购代理等职能”的要求,现制定《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明确为市管企业及拓展业务范围实施方案》如下:
  
  一、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基本情况
  
  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02年12月23日挂牌成立。主要承担贵阳市及贵州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代理等工作。交易所是贵州省唯一一家经贵州省国资委选择确认的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专业机构,2006年9月成为贵州省首批取得财政部颁发的政府采购代理甲级资质的机构之一。
  
  交易所成立至今,共完成产权交易项目212宗,成交金额35.51亿元,竞价率38.69%,增值率41.70%;政府采购代理项目933宗,财政预算15.74亿元,中标金额12.87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87亿元,节约率18.25%;协助企业融资4.21亿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交易所拥有总资产25137万元,负债23150万元,净资产1987万元,现有员工64人。
  
  二、交易所改建为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交易所性质现属国有企业,改建后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业务管理部门为市国资委。待条件成熟时,公司逐步改建为股权多元化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一)公司名称、住所
  
  公司名称: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住所:贵阳市友谊路230号。
  
  (二)公司注册机构、纳税机构
  
  注册机构: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纳税机构:贵阳市国家税务局、贵阳市地方税务局。
  
  (三)公司性质、出资人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注册资本
  
  以交易所现有注册资本2000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交易所不再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三、拓展业务范围
  
  公司在交易所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原经营范围为: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转让;行政事业单位整体或部分资产转让;股份公司的非上市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高新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的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经批准的其他产权转让、股权托管;代理政府集中采购等),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
  
  (一)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和其他所有制企业的产权交易。
  
  (二)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公共资源的交易。
  
  (三)从事非上市股份制公司的股权登记、托管和交易。
  
  (四)依法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及市政府建设项目中的物资、服务采购代理。
  
  (五)搭建全市初级资本市场平台,依法为各类企业开展融资、债券、信托、租赁、清算、并购等中介服务。
  
  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需前置许可的项目。
  
  四、组织架构
  
  (一)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董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内部董事1名、外部董事1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3名由市国资委从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中委派,2名为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贵阳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兼任。
  
  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等由董事会聘任,报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备案。
  
  (二)党群组织建设
  
  公司设立党委,隶属市国资委党委。公司党委由5人组成,设书记1名(董事长兼),副书记1名(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公司设立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
  
  公司群团组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
  
  (三)内设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职能和工作需要,公司内设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
  
  五、任期及考核
  
  公司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党群组织负责人任期按《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公司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公司按照市管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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