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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剥离交易所承担的部分债务及资产划转 (一)部分债务剥离 目前,交易所为政府部分建设项目承担了借款、担保等责任,为保证公司今后的健康快捷发展,对交易所为政府承担的债务等问题处置如下: 1.直接负债:2008年6月,市政府在研究解决贵阳通源道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贷款拆分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中,将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亿元贷款(担保人为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拆分至交易所,至今交易所挂账欠贵阳市商业银行长期借款2亿元,明确将该笔债务的借款人变更为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担保人变更为贵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担保债务: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借款人在贵阳市商业银行为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一期、二期等政府建设项目贷款5600万元,并由交易所提供全部贷款担保,其中: ①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一期2600万元,二期800万元。担保人变更为贵阳市金阳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②贵阳市林业建设项目贷款800万元。担保人变更为贵阳市林业绿化局下属的贵阳市园林绿化开发总公司; ③息烽县水利局承建西洋肥业供水工程的1400万元。由息烽县先归还400万元,剩余1000万元由息烽县国资公司向贵阳市商业银行承贷,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担保。 3.承担的政府建设项目:交易所自2003年起与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共同承担金阳新区一期、二期建设的融资及建设任务,随着一、二期建设的完成和投入使用,所遗留的项目验收、资金缺口申报等工作全部移交至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二)资产划转 将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贵阳兰苑休闲有限公司帐面资产7222570元,无偿划转给公司。 七、实施步骤 (一)实施方案报送市委、市政府批准。 (二)组建公司领导班子。 (三)公司《章程》报市国资委批准。 (四)按照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登记要求,完成公司在市工商局的注册变更登记手续。 (五)完成公司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税务登记。 (六)完成公司内设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 (七)履行相关程序,实现公司正常运转。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国资委按相关程序和规定研究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