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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包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包府发[2008]118号
【颁布时间】 2008-07-10
【实施时间】 2008-07-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64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承接适合地区发展产业转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4.做好招商项目前期工作,提出项目实施方案。
  
  深入分析包头发展比较优势和现实情况,认真研究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特点,提出适宜我市发展实际的产业承接项目规划。要加强项目规划、项目研究、项目包装、项目推荐等前期工作,编制承接项目实施可行性方案,通过翔实可行具有说服力的综合资料,吸引产业转移项目。搭建引导产业转移的信息平台,及时搜集产业转移信息,不失时机地进行招商引资。大力宣传包头资源、产业、投资环境优势,帮助投资商选择决策。
  
  5.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工作机制。
  
  (1)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解决重、难点问题。
  
  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调度会,通报产业转移情况,解决承接产业转移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每月都要对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进行总结上报,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对承接产业转移中遇到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随时召开专门会议予以解决。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审定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报批项目。
  
  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对重大产业转移项目开设“绿色通道”,召开职能部门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核项目,然后各部门分头上报对口部门,跟踪服务,限期办结,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3)各有关地区和部门主动介入项目,提高工作效率。
  
  对拟承接的产业转移的项目,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主动介入项目,明确项目责任人,一包到底,服务到位,直至项目顺利落地投产。
  
  (4)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以及奖惩制度。
  
  要按照“管理有制度、考核有办法、奖惩有依据、操作有细则”的原则,建立健全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发展的目标管理制度,把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地区,对目标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并据此实行奖惩。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清晰、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工作推动机制,调动全市上下做好承接产业转移的积极性。对在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园区发展中开拓创新、大胆决策、绩效突出的干部,要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办事拖拉、作风浮漂、损害环境建设的干部要予以问责。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营造一种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形成一股强大的工作动力,创造性地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园区发展工作。
  
  (5)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和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
  
  要跟踪掌握产业转移项目工作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通报,传递信息,以便指导和协调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五、政策措施
  
  (一)建立项目引进“绿色通道”,为项目引进提供最优服务。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摆到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重大产业转移承接项目和重大投资促进活动中签约的重点项目,要坚持地区、部门督办责任制、跟踪落实责任制,实行签约-落地-投产-达效全程跟踪和服务。督促、指导、考核产业承接地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对承接项目的服务工作。
  
  (二)加强工业园区建设,保证项目引得进、落得下。
  
  承接产业转移要与发展园区经济相结合,以全市各类园区为主要承接载体,突出产业特色,科学合理规划,加快配套建设,创新管理体制和开发机制,提高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和投资强度,推进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保障向园区集聚,促进产业集约发展。积极争取用地指标的倾斜,储备好用地指标,扩大土地供应总量,为产业转移提供用地保障,为今后发展腾出空间。在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条件下,对企业在废弃地、荒地、丘陵等办厂,可放宽要求,优先报批。积极探索新的办法,创造新的优势,鼓励东部沿海地区各类投资主体来包兴办产业园区,建立“飞地经济”。通过政策扶持和生产要素倾斜配置,鼓励以专业产业园区(集中区)的形式承接产业或产业集群整体转移。
  
  (三)创造洼地效应,增强项目竞争力。
  
  优化投资环境,构建产业发展链条,进一步搞好招商引资项目的选择、包装和发布工作。特别是在土地、资源配置、电力供应等方面创造条件,努力降低投资者投资、生产成本,提高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形成招商引资的“洼地效应”,增强项目建设竞争力。
  
  (四)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增强项目引进吸引力。
  
  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中制定的电价、土地、税收、贴息、财政补助支持等一系列承接产业转移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凡是能够争取的各项优惠政策,一定要帮助企业争取到位,以增强对产业承接项目的吸引力。加大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支持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市、区(旗、县)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工作、外出招商和奖励在承接产业转移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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