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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惠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惠府[2009]86号
【颁布时间】 2009-06-01
【实施时间】 2009-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69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惠州市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五、组织领导
  
  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是我市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拉动内需、确保增长的一项重大举措。市、县(区)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县(区)旅游局负责,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督导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认真研究和处理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各级旅游、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发展改革、经贸、老龄委、财政、人事、劳动保障、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文化、教育、卫生、工商、物价、质监、林业、海洋渔业、中小企业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从人员配置、政策、制度、资金等方面给予配套和支持,加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协调作用。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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