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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以政府网站所有参与考核部门网站的每月平均访问量作为基准指标,达到平均数的为60分,其他情况按比例增减。 四、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核内容和记分方法 考核实行累分制,每项基本分为100分。具体记分标准为:网站具备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项定位标准的得基本分,达不到标准的扣基本分,符合加减分条件的相应加减分。但每项最低得分不能低于0分,最高得分不能超过100分。每项得分乘以对应的权重即为该考核项得分。考核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1.网上服务(权重40%) 主要考核政府门户网站在公共服务领域提供服务的情况,包括每个领域服务的宽度(涵盖的广度)和服务的深度(质量)。 1.1 办事指南。提供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标准、时限、承办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且内容全面、描述准确;审批事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48小时内在网站上予以更新公布。缺少一项扣4分,信息不全面或不准确的每项扣2分。 1.2 表单下载。提供全部办理事项所需表单下载。缺少一项扣3分,表单不完整的每项扣2分。 1.3 网上办理。实现审批事项在线全程办理或网上、网下办理相结合,实现1-6项20分、7-10项60分、10项以上100分。只能提供网上预审和审批进度查询的按60%记分。 1.4 服务规范性 1.4.1 索引和快速定位。能够为服务项目提供准确、便利、快速的索引和在线服务项目的快速定位;办事指南、问题解答(FAQ)、服务项目等处设有相关链接;具有常见问题解答和政策、法规查询功能。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1.4.2 分类规范。关键服务对象全面;针对每类具体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内容全面,分类规范;在具体的服务对象中,服务内容系统、全面。分类混乱或服务对象不全面的,根据严重程度扣减本项得分。 1.4.3 服务质量控制。在线服务标准明确,可提供一种或多种便捷的服务质量反馈途径;定期检查、评估在线服务质量制度完备,执行、记录情况良好。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0-15分。 1.4.4 统一标识。网站的首页的显著位置包含市政府门户网站的LOGO标识并做链接,位置设置和方法合乎规范;网站的LOGO设计独特美观,简单易记,与网站联系紧密。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5-20分。 1.4.5 统一对外公务专用电子信箱。门户网站上设有对外公务专用电子信箱;有专人负责本行政区内各部门和工作人员信箱的开设、注销、更改、公布等工作,保证对外公务信箱的规范性。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5-20分。 1.5 互动交流。根据需要,开展在线解答网民问题和设立信箱等多种形式的双向互动服务。分别提供实现咨询、建议、投诉、举报功能或其他专门服务的信箱,有使用说明和功能介绍。 1.5.1 管理审核制度。设有专门部门和人员管理、审核网上互动交流活动,并对参与部门的答复率和办结情况定期督查;在相关网页明确问题回复的时间承诺,有例外的应特别说明;信箱安全和网民信息的保密机制健全;网民提交问题后可查询问题的处理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5-20分。 1.5.2 公众参与程度。以本年度所有参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咨询平均数为基准指标,达到平均数的为60分,其他情况按比例增减。 1.5.3 问题答复率。按100分×答复率,得出该项得分。 1.6 其他特色服务。提供其他特色服务的,每项加5分,但加分总数不超过20分。 2.政务公开(权重25%) 2.1 内容全面。机构设置、政策法规、领导分工、人事任免、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政府采购、财政投资、预决算报告、规划、决策公开等指标项的网上公布内容全面、完整、详实。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5-10分。 2.2 发布及时。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发布,作废或无效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每项扣4分。 2.3 内容准确。政务公开内容准确;摘要、节选把握准确,无隐含未说明信息。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4分。 2.4 资源共享。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能够实现政务公开信息的数据共享和数据同步更新。所有部门子网站都能够与门户网站实现政务公开信息的数据共享和数据同步更新的为100分,其他情况按比例递减。 2.5 信息更新数量。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务信息的更新数量。以全年所有参评网站信息更新平均数为基准指标,达到平均数的为60分,其他情况按比例增减。 3.服务意识(权重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