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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08]137号
【颁布时间】 2008-07-09
【实施时间】 2008-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70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政府网站量化考核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二)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现有的软件及硬件资源,在网站开发上尽可能采取集中采购方式,统一模板。
  
  (三)网站管理。建立网站协调联席会制度,定期召开网站建设、信息发布、网络管理、网站安全等例会,及时通报、交流网站管理情况。
  
  (四)人员培训。各部门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市信息产业办组织网管人员及信息员培训,保障网站信息更新及内容维护。
  
  六、考核时间与步骤
  
  (一)日常检查。由市网络管理中心依据考核办法每日对各单位网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从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平台动态采集指标数据,每月为一个采集周期,并将采集的数据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阶段检查。根据需要,市信息产业办组织有关部门对网站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三)单位自查。12月下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和本办法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报考核小组。为鼓励创新,为公众提供更好服务,部门可以就自己的特色服务和栏目写出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考核小组申请加分。
  
  (四)年终检查。次年1月,市信息产业办组织专家、网民对每个网站进行评议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网站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据。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并在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公布。
  
  附件:1.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事项加权表
  
  2.市直部门网站考核事项加权表
  
  附件1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事项加权表

  
  一
  
  级
  
  指
  
  标
  
  所
  
  占
  
  分
  
  值
  
  二
  
  级
  
  指
  
  标
  
  所
  
  占
  
  分
  
  值
  
  三
  
  级
  
  指
  
  标
  
  所
  
  占
  
  分
  
  值
  
  网
  
  上
  
  服
  
  务
  
  上
  
  服
  
  务
  
  40%
  
  1.1办事指南
  
  20%
  
  1.2表单下载
  
  20%
  
  1.3网上办理
  
  20%
  
  1.4服务规范性
  
  10%
  
  1.4.1索引和快速定位
  
  20%
  
  1.4.2分类规范
  
  40%
  
  1.4.3服务质量控制
  
  15%
  
  1.4.4统一标识
  
  10%
  
  1.4.5统一对外公务信箱
  
  15%
  
  1.5互动交流
  
  20%
  
  1.5.1管理审核制度
  
  20%
  
  1.5.2公众参与程度
  
  30%
  
  1.5.3问题答复率
  
  50%
  
  1.6其他特色服务
  
  10%
  
  政
  
  政
  
  务
  
  公
  
  开
  
  公
  
  开
  
  25%
  
  2.1内容全面
  
  30%
  
  2.2发布及时
  
  20%
  
  2.3内容准确
  
  10%
  
  2.4资源共享
  
  30%
  
  2.5信息更新数量
  
  10%
  
  服
  
  务
  
  意
  
  识
  
  识
  
  20%
  
  3.1网站设计
  
  35%
  
  3.1.1网页区域划分
  
  25%
  
  3.1.2频道和栏目设置
  
  30%
  
  3.1.3 网页效果
  
  25%
  
  3.1.4页面浏览兼容性
  
  20%
  
  3.2公众参与程度
  
  25%
  
  3.3网站无障碍度
  
  40%
  
  3.3.1网站导航
  
  35%
  
  3.3.2信息检索
  
  35%
  
  3.3.3常见问题解答
  
  30%
  
  网
  
  网
  
  站
  
  管
  
  理
  
  管
  
  理
  
  15%
  
  4.1内容管理系统
  
  20%
  
  4.2域名管理
  
  10%
  
  4.3安全管理
  
  10%
  
  4.4网站建设管理
  
  15%
  
  4.5机构和人员建设
  
  15%
  
  4.6制度建设
  
  10%
  
  4.7用户信息保护
  
  10%
  
  4.8知识产权保护
  
  10%
  
  附件2
  
  市直部门网站考核事项加权表
  
  一级指标
  
  所占分值
  
  二级指标
  
  所占分值
  
  网上提供服务
  
  40%
  
  1.1办事指南
  
  30%
  
  1.2表单下载
  
  20%
  
  1.3网上办理
  
  20%
  
  1.4服务规范性
  
  10%
  
  1.5其他特色服务
  
  20%
  
  信息更新
  
  30%
  
  2.1更新数量
  
  30%
  
  2.3发布及时
  
  20%
  
  2.2资源共享
  
  50%
  
  网上咨询服务
  
  20%
  
  3.1公众参与程度
  
  20%
  
  3.2问题答复率
  
  80%
  
  网站访问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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