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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丽政办发[2008]83号
【颁布时间】 2008-07-08
【实施时间】 2008-07-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71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与《2008年纠风工作要点》(丽市纠发〔2008〕2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纠风办、市政府和市纪委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关注民生这一主线,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任务,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把纠风工作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风建设教育活动以及丽江市行政问责制实施意见等“四项制度”紧密结合起来,为构建和谐丽江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和惠民政策的落实
  
  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重要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市场物价平稳运行。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省、市价格监管政策措施的行为。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克扣、挪用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等行为,严防财政资金发生“跑、冒、滴、漏”。
  
  (二)加大治理力度,着力解决涉农、教育、卫生、公路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1.实施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重要性,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严格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建立健全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继续贯彻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以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中央和省、市惠农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以及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云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维护进城就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照《云南省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要求,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实行责任追究。
  
  2.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等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大清理整顿已改制学校的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继续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加强学校收费监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
  
  3.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提高服务质量,减化服务流程,重点解决交费难、看病贵等问题。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考评长效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进一步明确由政府建立监管平台和非营利性的采购交易平台,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采取多种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强化药品生产经营监管,继续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制定医药代表行为准则,落实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大力推进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统一竞价采购、统一配送制度。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质量,保障农村群众享受到方便、实惠、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改革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实行医药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认真实行院务公开,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研究制订加强对民营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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