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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为使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由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下发相关制度措施。各区人事劳动部门应在统一制度和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县(市)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 附件: 温州市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配备汇总表 辖区内企业数 协管员数 鹿城区 瓯海区 龙湾区 合计 少于500家 每网格配1人 七都镇、上戍乡、双潮乡 景山街道、茶山街道、泽雅镇、丽岙镇 蒲州街道、海滨街道、灵昆镇、温州工业园区、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 12人 500-2000家 每网格配2人 蒲鞋市街道、南浦街道、洪殿街道、仰义乡、藤桥镇、临江镇 三垟街道、新桥街道、潘桥街道、南白象街道、瞿溪镇、仙岩镇、开发区 永中街道、永兴街道、海城街道、沙城镇、天河镇、瑶溪镇 38人 2000-4000家 每网格配3人 黎明街道、南门街道、江滨街道、莲池街道、水心街道 娄桥街道、郭溪镇 状元镇 24人 4000家以上 每网格配4人 绣山街道、五马街道、广化街道、黄龙街道、南郊乡、双屿镇 梧田街道 28人 合计 54人 28人 20人 102人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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