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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区):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08〕13号)下发执行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把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工作作为打造人民满意的诚信政府、阳光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动政府工作的重要抓手来抓,周密部署,强化责任,扎实推进。通过几个月的努力,我州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确保我州各级各部门全面、有序的贯彻实施好四项制度的落实工作,结合我州贯彻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的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州、县市行政机关 1、在行政办公区或办公楼大厅必须设置的内容 (1)设置本机关(单位)各部门(科室)分布平面示意图。 (2)在本单位的第一间办公室设置服务台(处)。主要负责对办事群众的接待、引领,解答相关问题的咨询服务工作。工作人员和科室较多的单位或几个单位在同一办公楼办公的,应当设置咨询服务台。 (3)设置本单位服务承诺公示牌。其内容包括本机关(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的服务事项,办事程序、办理流程、办事需要提供的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 (4)设置意见建议箱。意见建议箱上标明开启时间、负责收集意见建议的专门科(室)或专人,对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处理。 (5)在各单位办公楼大厅醒目位置悬挂《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事项》、《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方式》等标志牌。 (6)在办公室门口设置服务公示牌。其内容包括本部门(科室)人员的姓名、照片、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投诉方式、简要的服务承诺语。 人员较多的科室,还应当在工作人员办公桌上摆放席卡,实行“席签式”公示。 (7)办事依据公开。各业务科室要在办公室内摆放群众办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资料供群众查阅。 2、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要求 严格执行《大理州行政机关为民服务规范》(大政办通〔2008〕36号)中的“办事十则”、“服务准则”、“文明服务用语”及“禁忌用语”。对办事人要做到“五个一”:一声问候、一个起立、一个微笑、让一座位、一杯热茶(水)。 3、全面实行AB角工作制 (1)实行工作人员岗位代办制度。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并说明由本科室的某某人代替办理相关事务。 (2)单位领导之间、各科室人员之间以及各科室之间,要坚持做到相互补位,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乡镇政府 1、乡镇政府统一制作《便民服务手册》。其内容包括所属各站所的职责职能、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办理人员的联系电话、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服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等。有条件的乡镇可将《便民服务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条件不具备的乡镇也应将《便民服务手册》发放到村民小组。 2、在乡(镇)政府办公区必须设置的内容 (1)设置值班室。主要负责对办事群众的接待、引领、解答、相关问题的咨询服务工作。实行周末、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留守制度,确保群众任何时候来办事都找得到人。 (2)设置固定的政务公示栏,适时公布群众关心的资金支出、计划生育、土地征用等政务信息。 在乡镇办公区的办公室门口设置服务公示牌。公示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主要职责、联系电话,以及举报电话。 (3)设置意见建议箱。意见建议箱上标明开启时间、负责收集意见建议的专门科(室)或专人。 (4)设置相关标志。在乡镇政府会议室或醒目位置悬挂《云南省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事项》、《云南省行政机关问责方式》等标志牌。 3、推行“代理制”或“预约制”。代理制是指机关干部代群众办理事务,其核心内容是“群众办事,干部服务”。我州多数乡镇地处山区,群众到乡镇办事极不方便,乡镇干部要结合下乡、进村的时机,为群众代办各种事项,并做好登记。预约制是指群众到乡政府办事可与工作人员提前预约,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提供服务,切实提高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 4、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大理州行政机关为民服务规范》(大政办通〔2008〕36号)中的“办事十则”、“服务准则”、“文明服务用语”及“禁忌用语”。对办事人要做到“五个一”:一声问候、一个起立、一个微笑、让一座位、一杯热茶(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