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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凉府办发[2008]50号
【颁布时间】 2008-07-04
【实施时间】 2008-07-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85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口支援德阳市罗江县金山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对口支教。帮助提供受灾学校所需的桌凳、黑板等基本教育教学设备和学生寄宿所需的基本生活设备设施,尽力解决相关费用;对难以保证秋季开学学校的学生,采取各种办法进行复课;积极开展“手拉手”等活动,动员全州学生向受援镇学生捐赠文具、衣物等学习和生活用品。
  
  (四)对口支援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物资。提供农资支持,帮助受援镇恢复农业生产;帮助受灾企业复产、复工和正常运营;为受援镇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提供必要的资金项目和物资支持。
  
  (五)对口支援与德阳市罗江县金山镇共同商定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的其它援建内容。
  
  三、州内对口支援工作的具体安排
  
  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将我州州级财政、州级相关部门和西昌、会理、会东、德昌、冕宁、盐源等六个财力相对较好的县市和州境内部分重点企业作为对口支援的范围,具体对口支援工作安排如下:
  
  (一)凉山州州级部门和重点企业--德阳市罗江县金山镇
  
  (二)西昌市--德阳市罗江县金山镇幸福村
  
  (三)会理县--德阳市罗江县金山镇金山村
  
  (四)会东县--德阳市罗江县金山镇红玉村
  
  (五)德昌县--德阳市罗江县金山镇马驰村
  
  (六)冕宁县--德阳市罗江县金山镇中发村
  
  (七)盐源县--德阳市罗江县金山镇百宝村
  
  四、州内对口支援部门、重点企业的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我州对口支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列入对口支援范围的州级部门、六个县市和有关重点企业要精心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强化实施,以确保受援乡镇村各项对口支援任务的圆满完成。所承担对口支援工作的州级部门和重点企业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州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州对口支援恢复重建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对口支援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等的制定;负责牵头协调对对口支援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完成州对口支援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有关工作。
  
  凉山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参与对口支援项目的实施;负责协调组织驻州部队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
  
  州政府应急办公室、州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安排州内对口支援物资的筹集、调运和发放工作;负责全州对口支援资金的募集和对口支援救济资金的发放等工作;负责全州对口支援物资、资金、项目援建的统计、汇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州级财政和州级部门对口支援资金的筹集、专项管理和拨付工作,并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
  
  州规划建设局:负责对口支援住房安置援建任务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口援建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防震措施、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并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交付使用;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
  
  州教育局:负责对口支教任务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为对口支援学校提供基本教育教学设备、学生基本生活设施、所缺专业教师及学生易地复课等工作;负责对口援建学校建设工作的实施;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
  
  州卫生局:负责对口支医任务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口支援镇村的防疫,卫生院、卫生室的维修重建和卫生设备的提供并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等;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
  
  州交通局:负责对口支援乡村公路援建任务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口援建项目的设计、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并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交付使用;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
  
  州农工办、州农业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局、州农机局:由州农工办牵头负责对口支援农业生产恢复援建任务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对口援建项目的设计、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并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并交付使用;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
  
  州供销社:负责对口支援恢复重建农用物资的组织和调运工作等;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
  
  州监察局、州审计局:负责项目对口支援恢复重建资金、项目和物资管理使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工作中违纪违规人员的查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
  
  重点企业:负责州对口支援工作方案中确定并安排企业对口支援资金和项目援建的组织实施及设备、物资等的供应工作;完成领导小组确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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