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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昭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昭政发[2008]33号
【颁布时间】 2008-07-03
【实施时间】 2008-07-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86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加强领导,严明纪律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要进一步充实市、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对承担具体工作的县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各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各地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要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细则报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备案。
  
  
二○○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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