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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政策措施,在集体经济收入分配、集体福利、扶贫、培训、就业、就医、入学等方面,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奖励和优惠的力度,制订农村0-5岁女孩医疗费减免的具体办法,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育龄妇女信息系统达到甲级县标准。县、乡服务站配备计算机,县级站建立局域网,县、乡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群众及时提供有效的优质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九)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县、乡制订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取得成效。 (十)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强化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管理责任。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按常住人口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节育技术和“三查”服务,实行市民化管理。 三、创建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把创建活动摆到政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定期听取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协调各方力量。要把创建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和各单位,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取得实效。 (二)加大投入。强化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全省各级财政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列入预算,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增长水平。要确保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经费的落实,使农村计划生育各项免费技术服务、乡村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待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得到兑现。 (三)创新机制。要把国家人口计生委新机制建设的要求与我省具体实际相结合,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服务理念指导基层工作。要着重在新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工作领导、优质服务、宣传教育、依法管理、利益导向“五个体系”建设。创建优质服务县是建设新机制的重要载体,要把完善“五个体系”,建设新机制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和要求,通过各种载体在基层加以贯彻落实。 (四)加强队伍建设。推行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民主评议等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推进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干部的知识化、年轻化和专业化。 四、考核与奖励 各设区市要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制订本市创建活动规划,加强对创建县(市、区)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创建县(市、区)要根据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创建具体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 实行省、市两级评审考核制度。设区市对创建县(市、区)进行初验合格后,向省上申报推荐,省人口计生委审查后,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分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抽查、整体创建工作评估和县、乡技术服务机构单项评估。经省上考核验收,达到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的,由省政府命名表彰,并在安排省级计划生育专项经费时予以重点支持。 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命名表彰的县(市、区)进行跟踪检查,凡是工作出现严重滑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撤消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