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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06]149号
【颁布时间】 2006-12-31
【实施时间】 2006-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88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版权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版权局、省信息产业厅、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知识产权局、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等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省版权局、省信息产业厅、省经贸委、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知识产权局、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 二00六年十二月)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软件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国权联〔2006〕2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盗版力度,依法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营造民族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39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精神,全面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健全版权保护体制和机制,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我省软件版权保护水平。
  
  (三)工作原则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社会行业协会的责任,形成“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工作格局。
  
  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以大型企业为重点,按照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要求依次推进。
  
  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坚持抓两头,对领导重视、尊重知识产权、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宣传表彰;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依法查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由省政府办公厅指导协调,由省版权局、信息产业厅、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国资委、工商联、知识产权局、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负责同志组成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版权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派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市也要相应成立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省版权局:承担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督导工作,向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力度,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查处。开展软件版权保护知识培训工作。负责新闻出版系统所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省信息产业厅:负责推荐正版软件名录,组织软件技术培训,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督查工作。
  
  省经贸委:加强对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集团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使用正版软件成绩突出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省外经贸厅:加强对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
  
  省财政厅: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督查工作。
  
  省国资委:加强对推进国有大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规划省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省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督查。
  
  省工商联:加强对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检查督促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对使用正版软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省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相关培训,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督查工作。
  
  江苏银监局:加强对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规划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并提出工作目标,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正版软件情况的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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