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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府发[2006]33号
【颁布时间】 2006-12-30
【实施时间】 2006-12-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909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资源节约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23)政府机构要带头节约。各级政府部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厉行节约,在资源节约中发挥表率作用。精简会议、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油,把资源节约贯穿于日常公务活动中。抓紧研究制订我省节约型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抓好政府建筑物节水和节能改造。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将资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
  
  (24)组织开展资源节约示范工作。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资源节约的示范工作,结合落实《江西省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分工方案》,建设一批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创建一批节约型政府机构、节约型城镇、节约型社区、节约型工业园区、节约型企业。及时总结推广一批资源节约的典型和经验,探索出一条符合江西实际的加强资源节约的有效模式和发展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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