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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拉政发[2007]193号
【颁布时间】 2007-11-28
【实施时间】 2007-1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96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我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着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总结交流近年来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推进农村水利改革的经验,分析研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动员和部署我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县(区)要把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冬修夏防连锁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通过以奖代补、评比表彰等方式,充分调动各县(区)、乡(镇)政府和部门组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强化督办落实力度,市发改委、财政、农牧、水利、气象、民政等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以确保我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科学规划,综合治理。
  
  针对今年水灾害暴露出来的问题,各县(区)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农业结构调整、高产农田建设、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积极做好各项水利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一是突出抓好水库(塘)的蓄水管理,清淤扩容,维修维护,确保水库(塘)有足够的蓄水量。有条件的地方要新建一批水源工程,增强供水能力。要做好田间工程完善配套,加强灌溉设施修复改造,增加抗旱能力;二是突出抓好水毁工程修复,各县(区)要及早组织群众修复水毁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率要力争达到100%,灌溉能力恢复到汛前水平,确保冬春农牧业用水需要;三是突出抓好消除水利工程病险隐患,开展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凡是汛期出现过险情的水库(塘)、堤防,要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可能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方,要组织群众对堤防加高加固,对洪水过境地要开挖防洪沟,对一时不能解决防洪安全的乡村,要做好防汛石料储备;四是突出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加强冬季运行检查,及时开展维修维护技术指导,落实工程管理制度建设,确保工程冬季不结冻,春季不断流,让群众喝上干净卫生的水。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既要注重科学性,又要注重综合性。同时要根据地域差异,确定各自农田水利建设主攻方向。
  
  三、多元投入,形成合力。
  
  采取“国家补助、地方配套、群众自筹、社会融资”多轮驱动的路子,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增加财政投入,整合资金,实施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加大“一事一议”力度等措施,增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农田水利建设。
  
  四、狠抓工程质量,加强项目管理。
  
  各县(区)要把讲求质量、注重效益放在农田水利工作首位,业已明确的项目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的责任要落到实处。要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质量管理,使每一项水利工程在形象上成为精品工程,在防汛上成为安全工程,在成效上成为效益工程,在服务上成为便民工程,真正建一处工程,发挥一处效益。
  
  各县(区)要增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紧迫感,要对所有大大小小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采取倒排工期的办法,一项项、一处处地拿出具体时间进度表,计时论日,争分夺秒,抢时大干。对于工程任务重的地方,要加强领导、增加劳力、增加机械,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
  
  各县(区)要严明纪律,强化管理,规范运作。要做好规划、设计、立项、申报等前期工作;要抓好重点骨干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程序管理;要把好工程验收关,项目完工后,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及时进行严格验收,决不能让不合格工程投入运行。
  
  各县(区)要善于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创新方法,创新管理,善于总结在施工、管理、运行中的好经验,并加以推广,以点带面,以点促面。要努力抓好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工程,出精品工程、出典型经验,推动全市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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