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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拉政发[2007]193号
【颁布时间】 2007-11-28
【实施时间】 2007-1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96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我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加大监督力度,做好信息统计工作。
  
  各县(区)要继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始终把重点督导、巡回督导、驻点督导、跟踪督导、舆论督导等多种检查督办方式有机贯穿到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把督办检查落实到工程、落实到田间,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市水利局要成立监督小组,定期监督,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及时发出通报。其统计数据要求真实、准确,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一次信息统计表。
  
  六、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努力营造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注重典型宣传,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宣传典型要注意时代性和示范性,更多地宣传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改变生产生活条件的典型;宣传增加投入、创新机制的典型;宣传发展特色水利、让农民得实惠的典型。
  
  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 精神,切实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创新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热潮。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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