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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昭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昭政发[2008]34号
【颁布时间】 2008-07-02
【实施时间】 2008-07-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99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接上页]

  2.“负责人签字”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3.“填表部门盖章”处,加盖列入《通知》清理范围的市级部门的印章。
  
  4.“实施机关”栏,先填列入《通知》清理范围的市级部门的名称,再填市级部门管理的机构及其他组织名称。
  
  5.“×××项目名称”栏,按照设定依据的规定,填规范的项目名称。
  
  附件2
  
  
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填表部门:年月日
  
  审批
  
  项目
  
  名称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审批
  
  机关
  
  审批
  
  对象
  
  企业
  
  事业
  
  其他组织
  
  公民
  
  审批
  
  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收费
  
  情况
  
  有无年检
  
  设定依据
  
  法律
  
  具体规定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附件3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表

  
  填表时间:2008年 月 日
  
  项目
  
  名称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实施
  
  机关
  
  设定
  
  依据
  
  名称、文号
  
  条文
  
  清
  
  理
  
  意
  
  见
  
  保留
  
  取消
  
  一次性取消
  
  交由行业管理
  
  改为备案管理
  
  改为事后监管
  
  调整
  
  下放管理层级
  
  调整实施机关
  
  合并同类事项
  
  设定的审批时限
  
  拟确定的审批时限
  
  理由
  
  负责人签字: 填表部门盖章:
  
  填表说明
  
  1.各填表单位按此格式和要求的栏目内容另行打印填表,不使用手工填表。
  
  2.“负责人签字”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3.“填表部门盖章”处,加盖列入《通知》清理范围的市级部门的印章。
  
  4.“项目名称”栏,严格按照设定依据的规定,填规范的项目名称。
  
  5.“实施机关”栏,填设定依据中明确的实施机关,市级部门管理的机构和其他组织实施的审批项目,实施机关应填市级部门管理的机构和其他组织。
  
  6.“设定依据”栏,填设定该项行政审批项目所依据的一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的全称和文号,并引用设定审批项目的具体条文。
  
  7.“清理意见”栏,审批项目拟保留的,在“保留”栏填“是”。审批项目拟取消的,在“取消”栏按照四种分类,选填一栏。“一次性取消”是指该审批项目取消后,交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行政机关不再进行管理;“交由行业管理”是指该审批项目取消后,虽不再由行政机关实施管理,但改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是指该审批项目取消后,改为向行政机关进行备案登记。“改为事后监管”是指该审批项目取消后,行政机关的监管采取不定期监督检查、年检等方式。行政审批项目拟调整的,在“调整”栏按照三种分类,选填一栏。“下放管理层级”是指设定依据中明确市级以下部门都有权实施的审批项目,填下放到哪个层级;“调整实施机关”,填审批项目的原实施机关和新实施机关;“合并同类事项”应当写明与哪些审批项目合并为哪一项。
  
  8.“设定的审批时限”栏,填保留或调整的审批项目原设定依据中设定的审批时限;“拟确定的审批时限”栏,填对设定的审批时限压缩1/3或者1/2以上后的时限。
  
  9.“理由”栏,填清理意见和压缩审批时限的理由。
  
  附件4
  
  
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填表部门:年月日
  
  审批
  
  项目
  
  名称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设定
  
  依据
  
  审批
  
  机关
  
  审批
  
  对象
  
  企业
  
  事业
  
  其他组织
  
  公民
  
  审批
  
  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收费
  
  情况
  
  有无年检
  
  备注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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