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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负责人签字”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3.“填表部门盖章”处,加盖列入《通知》清理范围的市级部门的印章。 4.“实施机关”栏,先填列入《通知》清理范围的市级部门的名称,再填市级部门管理的机构及其他组织名称。 5.“×××项目名称”栏,按照设定依据的规定,填规范的项目名称。 附件2 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填表部门:年月日 审批 项目 名称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审批 机关 审批 对象 企业 事业 其他组织 公民 审批 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收费 情况 有无年检 设定依据 法律 具体规定 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 地方性法规 规章 其他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附件3 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意见表 填表时间:2008年 月 日 项目 名称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实施 机关 设定 依据 名称、文号 条文 清 理 意 见 保留 取消 一次性取消 交由行业管理 改为备案管理 改为事后监管 调整 下放管理层级 调整实施机关 合并同类事项 设定的审批时限 拟确定的审批时限 理由 负责人签字: 填表部门盖章: 填表说明 1.各填表单位按此格式和要求的栏目内容另行打印填表,不使用手工填表。 2.“负责人签字”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3.“填表部门盖章”处,加盖列入《通知》清理范围的市级部门的印章。 4.“项目名称”栏,严格按照设定依据的规定,填规范的项目名称。 5.“实施机关”栏,填设定依据中明确的实施机关,市级部门管理的机构和其他组织实施的审批项目,实施机关应填市级部门管理的机构和其他组织。 6.“设定依据”栏,填设定该项行政审批项目所依据的一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的全称和文号,并引用设定审批项目的具体条文。 7.“清理意见”栏,审批项目拟保留的,在“保留”栏填“是”。审批项目拟取消的,在“取消”栏按照四种分类,选填一栏。“一次性取消”是指该审批项目取消后,交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行政机关不再进行管理;“交由行业管理”是指该审批项目取消后,虽不再由行政机关实施管理,但改由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改为备案管理”是指该审批项目取消后,改为向行政机关进行备案登记。“改为事后监管”是指该审批项目取消后,行政机关的监管采取不定期监督检查、年检等方式。行政审批项目拟调整的,在“调整”栏按照三种分类,选填一栏。“下放管理层级”是指设定依据中明确市级以下部门都有权实施的审批项目,填下放到哪个层级;“调整实施机关”,填审批项目的原实施机关和新实施机关;“合并同类事项”应当写明与哪些审批项目合并为哪一项。 8.“设定的审批时限”栏,填保留或调整的审批项目原设定依据中设定的审批时限;“拟确定的审批时限”栏,填对设定的审批时限压缩1/3或者1/2以上后的时限。 9.“理由”栏,填清理意见和压缩审批时限的理由。 附件4 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登记表 填表部门:年月日 审批 项目 名称 行政许可项目 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设定 依据 审批 机关 审批 对象 企业 事业 其他组织 公民 审批 方式 单独审批 联合审批 收费 情况 有无年检 备注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