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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3、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维护企业利益,服务经济发展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职能,提高工作质量,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完善配套的政策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要各司其职,分负其责,协调配合,切实在为企业排忧解难上做文章,在抓落实、抓监督、抓治本、抓长效上下功夫,合力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为建设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和谐的新型现代化城市而共同奋斗。 附件: 晋城市民营企业接待部门检查验收等工作情况登记表 企业名称: 区 分 具体内容 检查(验收、 评比等)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检查人姓名 说明:1、凡入厂(企业)检查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如实填写; 2、登记表由企业指定专人保管,按要求每月末(及时)上报市监察局、市民营经济管理局、市纠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