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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积极推进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薄弱环节的抗震设防工作。建设、地震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此类建筑工程设防标准的监督管理,有条件拆除重建的地方,要严格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拆除重建步伐,一时难以拆除的,要全面开展抗震设防加固工作。对各类新建工程,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选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对新建的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以及处于地震带上的新建工程,必须按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严格抗震设防管理,确保做到大震不倒塌、中震可修复、小震无损坏。 三、扎实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现场会精神,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完成2008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特别要把处在地震断裂带、地震高发区作为实施的重点范围,把经济条件和住宅条件差、抗震设防能力弱的地区作为实施重点区域,把特别贫困、特别简陋、特别危险的农村民居作为实施的重点对象,集中力量,整体推进,确保新建和加固改造的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破坏性地震的能力。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和制度,严肃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督,确保质量达标、群众满意。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设计不准实施,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准审批,对不符合抗震标准的建材不准进入施工场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不准验收。建设部门要积极筹备技术培训工作,把技术培训覆盖到11县区各项目乡镇。 整合各方资金,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防灾能力。按照《昭通市2008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扶贫攻坚、雪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地震民房恢复重建、消除茅草房项目相结合,着力打造昆水公路沿线(昭通段)文化长廊。 四、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和医疗救援保障能力建设 按照省政府从2007年起用5年时间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新建和改扩建要求,认真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根据不同区域抗震救灾任务及其他自然灾害的救灾需求,合理布局救灾物资储备库,切实提高全市防灾抗灾的物资储备能力。要增加救灾物资的储备种类和数量,充实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尤其是要保障活动板房、救灾帐篷、棉被、衣裤和应急发电机、三色布、照明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加大粮食、食用油、饮用水、药品、燃油等救灾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基本生活用品的紧急采购机制,确保抗震救灾应急需要。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进一步修订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好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针对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提出具体防灾措施。国土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市内地质灾害的普查和详查,通过地质灾害普查,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沿地震活动带分布区的地质灾害形成及发展趋势研究,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发生提供详实数据。继续广泛推行群测群防的各项制度建设和措施的落实,推动地方建立群测群防网络运行机制。市国土资源局与市气象局要继续联合开展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在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成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和集成,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和精度。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设、交通建设、城市建设、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针对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提出具体防灾措施,重点做好易发生地震次生灾害的排查、危险性评估和应急地下水源地的勘查、评价工作,制定次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排险避险、临时安置点选址等处置措施。各县区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落实,并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抵御地震灾害和抢通保通能力 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加快重点经济干线公路建设,积极推进通达、通畅工程,尽快实现村村通公路,不断提高农村公路路面硬化率。实现全市通县公路高等级化、通乡公路油路化、通村公路通达化,形成通达周边省、市,连接市内县区,有效覆盖乡、村的公路网络,实现各县到昭阳中心城市4小时交通发展目标。坚持公路建设抗震设防标准,保证新建公路的抗震能力。切实加强对现有公路的维护和管理,加快危桥改造步伐,加大治超力度,减少超重车辆对道路、桥梁的潜在危害,进一步加强公路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和整治,努力保持并不断提高现有公路的抗震设防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