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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昭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昭政发[2008]32号
【颁布时间】 2008-06-30
【实施时间】 2008-06-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04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通知

[接上页]

  加强应急运输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形成应急保障网络体系,迅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应急救灾物资、人员等第一时间到达灾区。一旦公路遭到地震破坏,及时准确地对公路受损情况作出检测和评价,为抢修保通提供准确依据。建立迅速恢复公路运输的保障体系。交通部门要全面检查和准确掌握我市现有推挖装卸机械的数量和状况,分区域确定并落实承担应急抢险保通的施工单位,督促保通单位全面做好应急保通设施的维护管理,组织保通单位经常演练,提高保通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
  
  七、加强通信和电力设施保障能力建设
  
  抓好电力应急队伍建设。按照云南电网公司要求,昭通供电局要建立输电所、修试所、配电所。各县区供电公司要组织20至5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进行按期培训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要备足电力抢修物资,提前准备不同型号规格的应急物资,同时确保应急汽车随时处于安全待命状态,一旦发生灾情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通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应急通信设施,市、县区政府要尽快购置一批卫星电话,配发到指挥系统的关键部位,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并做好使用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确保应急联络畅通。
  
  八、加强水利设施应急抢险工作
  
  建立水利设施抗震抢险和应急修复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我市水利基础设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的领导,定期分析水利设施的抗震抢险形势,做好基础工作,一旦发生地震灾害,迅速研究部署震损水库、堤防等水利设施的抢险和应急修复工作,并制定落实灾区生活、生产应急用水的具体方案。
  
  加强病险水库和重点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对已经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积极筹措资金,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计划、按质量完成工程任务。遵循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常备不懈、减少危害的原则,对重点江河堤防险区险段及其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设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大巡逻密度,全面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除险加固的各项措施。根据昭通地形地貌,针对地震可能出现堰塞湖的情况,水利部门要制定应对及治理措施。
  
  全面落实水利实施应急抢险措施。完善水利设施抗震应急预案,地震灾害发生后,确保立即组织开展对重点河流、重要河段及水库、水电站、堤坝等水利设施受损情况的检查落实,迅速展开除险加固工作;对受灾后存在重大风险、一时难以排除险情的,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加强巡查与预警,及时报告相关情况,提出应急避险方案,做好危及群众的撤离安置工作。
  
  九、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当前,社会民众迫切需要了解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自救互救常识。各级宣传、地震、教育、科技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按照“主动、慎重、科学、有效”的原则,采取小报、传单、展板、地震科普示范基地、防震避震应急演练等方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大的优势,扎实稳妥地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切实增强广大民众防震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各级新闻机构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建立完善抗震救灾舆论宣传机制,健全完善应对重大地震灾害的新闻发布制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将信息通过正常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确保人心安定和社会稳定。
  
  十、提高抗震救灾组织指挥和应急救援能力
  
  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抗震救灾组织指挥机制,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前后衔接、协调顺畅、指挥得当、保障有力的组织体系。保持信息通畅,为市委、市政府实施指挥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和保障,确保高效有序地组织指挥抗震救灾。
  
  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县以上的城市建设发展迅速,建筑结构类型趋向复杂化、高层化、立体化,城市人口相对密集,地震灾害威胁日趋严重,仅靠常规、简陋的工具、原始的方法已不能完成震后救灾的重任。而拥有一支训练有素、配备有专业技术装备的救援队伍是实施抢险救灾的有效措施。为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市政府决定在现有各种抢险救援队伍及其装备的基础上进行扩展、整合,组建昭通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各县区及乡镇要结合实际,组建不少于30人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开展自救互救。
  
  各县区、各部门要吸取“5.12”汶川地震应急抢险的经验教训,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部门工作预案,使之更加科学,操作性更强。同时组织地震应急演练,进一步熟悉掌握启动预案的步骤、方法,确保预案启动及时、运转顺畅。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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