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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6-12-29
【实施时间】 2006-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07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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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加强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应根据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经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每年1月底前报省国资委。要严格执行投资计划,控制计划外投资,并加强对权属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管理。
  
  八、认真做好投资统计分析工作
  
  要定期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调度分析,制定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按季度做好投资统计分析工作,并根据全年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经验和教训的综合分析等编写年度投资分析报告,于每年2月底前报省国资委。
  
  九、建立投资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和完善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擅自投资的、在投资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招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的,以及因投资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能达到预期盈利水平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省国资委将对省管企业投资管理工作情况(包括企业执行《办法》情况、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投资项目效益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并研究制定重大投资失误责任追究办法。
  
  各企业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对近三年来的投资完成情况,特别是2005年6月《办法》出台以来的投资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对已完工项目的效益情况、在建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的论证、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2007年1月30日前报省国资委。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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