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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广播电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厅《关于做好云南农村电影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关于做好云南农村电影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广播电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现《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全国“十一五”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规划》和《云南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8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部署,为推动云南农村电影事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云南农村电影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做好农村电影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载体,作为建设民族文化大省、云南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以及扶贫攻坚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解决农村文化生活相对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问题的重要措施,遵循电影发展规律,加强扶持和管理,促进我省农村电影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逐年提高农村电影放映普及率。2008年普及率达80%;2009年普及率达90%;2010年基本达到普及100%的目标;对边疆民族贫苦地区,要采取措施,使群众每月能看到1至2场电影。二是到2008年,试点州、市数字电影放映覆盖率达到50%;2009年达到70%;2010年达到90%以上,其他地区50%以上。三是逐年加大对电影制作的投入。到2010年基本实现省补助年译制12部民族语言电影、每2年省补助生产1部农村题材故事片和每年省补助生产3部农村实用科教片的目标。 三、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基本原则 开展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服务“三农”的原则;二是遵循“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买服务”的原则;三是坚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内部改革,增强自我发展和改善服务的原则;四是扩大适合广大农民群众观看的影片创作和摄制以及片源供应,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的原则;五是确保专项资金足额用于电影放映设备购置和放映场次补贴的原则;六是坚持发展多种所有制发行放映机构,培育多种发行放映市场主体,采取多种发行放映方式,推动露天放映与室内放映相结合,免费放映与有偿放映相结合,鼓励农村电影跨地区经营,促进农村电影放映规模化发展的原则;七是坚持与农村基层文化建设、边疆解“五难”惠民工程和扶贫攻坚工程相结合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切实搞好宣传、收看群体的组织和安全保障等工作,确保农村电影放映工作顺利开展。 四、做好农村电影工作的职责要求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电影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成立农村电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电影工作的统筹协调。政府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文化、广播电视、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各级领导小组每年要签订《电影工作目标责任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目标考核,确实加强领导。 (二)开展试点,加快改革。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选择文化基础较好的州、市,作为我省农村电影放映体制改革和数字化放映试点地区,组建以州、市为龙头,所辖各县(市、区)包括社会资本参股,乡镇、行政村放映站为基础的农村数字电影院线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提供必要的政策和配套资金扶持。在此基础上,按照1年试点、2年总结、3年推广的工作步骤,统筹规划、科学布点,扩大覆盖、形成网络,全面提升农村电影发展水平,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优质、快捷、方便的电影放映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