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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1-14
【实施时间】 2007-1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19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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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人口计生、财政和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补助工作的顺利进行。省人口计生、财政和卫生部门每年要对这项工作进行检查。凡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失误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保证补助工作公平公正,通过张榜公布、逐级审核、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正性。
  
  (三)各地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深入宣传省政府关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合疗补助的政策,让群众原原本本地了解补助的条件和标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附:1、《陕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参合人员名册》 (略)
  
  2、《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汇总表(县级)》(略)
  
  3、《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象汇总表(市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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