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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强工作动态和信息报告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各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每周要向盟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简报,并按期报送阶段报告。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情况要随时报送。 二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管理工作,并通过环境保护部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专项行动各项信息。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3日前) 各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旗、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在7月7日前报送盟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7月9日--9月底) 各旗人民政府、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环保专项整治后督查工作,对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地表饮用水水源地、重点行业、重点流域进行集中调查和整治,并分别于每月10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盟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10月底) 各旗人民政府、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和不足,提出加强常效管理的措施,汇总形成《2008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08年10月30日前报送盟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联 系 人:杨学忠联系电话: 83562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