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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局)、杨陵区计生局: 现将《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人口和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结合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一、“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五五”普法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制政府的要求,围绕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人口法治环境。 (二)“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 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和建设法制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素质,营造全社会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普遍受到系统的法制教育与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各项监督制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运用法律法规规范生育行为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2010年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五五”普法的基本原则 1、围绕“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全局,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利,从满足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的实际需要出发,服务群众,教育群众。 3、把握本系统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因地制宜确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五五”普法的主要对象和任务 (一)“五五”普法的主要对象 各级党政领导、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其中各级人口和计生部门的领导、工作人员及农村育龄群众是“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二)“五五”普法学习和宣传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2、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国家“一法三规”和《婚姻法》、《收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正确理解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处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事务,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执法水平。 3、学习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行政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4、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把法制教育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通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律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法制理念,提高对依法行政、尊重和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权益的认识。 (三)“五五”普法的主要方法和任务 1、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决策能力。通过对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民主法制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规范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各级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提高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的能力,提高依法解决社会矛盾和化解纠纷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