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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迪政办发[2008]83号
【颁布时间】 2008-06-20
【实施时间】 2008-06-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35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迪庆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迪庆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落实责任制,对方案中提出的重要区(点)重点加以防范,确保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造成的损失。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2008年迪庆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一、2007年地质灾害情况
  
  (一)地质灾害主要影响因素
  
  2007年5月上旬至中旬,全州雨季开始,汛期比往年提前,6月至9月进入主汛期,加之全州降雨增加,十分脆弱的地质环境是造成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
  
  (二)地质灾害事件
  
  1月30日,德钦县佛山乡纳古村纳古小组,因山体坡陡及下方国道214线切坡,诱发中型滑坡,从滑坡地带经过的输电线路及光缆线中断造成经济损失预计200万元。
  
  5月17日,香格里拉县尼西乡汤满村汤满电站,因强降雨,电站出水口被杂草、漂浮物及树枝等堵塞,沟水外流,顺坡而下,带动山坡土体,造成泥石流,预计损失700万元。
  
  5月17日,德钦县升平镇因长时间强降雨,县城周边多处发生小型滑坡、泥石流、崩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
  
  7月20日,香格里拉县格咱乡翁水村翁水下社,因长时间强降雨,发生小型泥石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6万元。
  
  7月20日香格里拉县三坝乡东坝村扎日上小组,因强降雨诱发泥石流,预计损失10万元。
  
  7月24-26日,德钦县升平镇因强降雨,发生小型泥石流,造成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7月25日,德钦县拖顶乡左力村,因强降雨,发生小型泥石流,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
  
  7月17日,维西县巴迪乡因强降雨,发生小型泥石流,造成经济损失16万元。
  
  8月23日,德钦县下若月仁村,因降雨发生泥石流,造成经济损失40万元。
  
  8月6日,维西县塔城镇柯那村,山洪暴发发生中型泥石流,造成经济损失312万元。
  
  9月4日,香格里拉县五境乡口下珠村,因持续降雨,发生小型崩塌,造成经济损失25万元。
  
  另外,我州金沙江、澜沧江“两江”流域及境内主要几条河流域、国道214线等公路沿线也发生不同程度地质灾害,危害对象主要是村庄、道路、农田、水利及一些基础设施。
  
  二、2007年预测检验
  
  (一)总体灾害水平检验
  
  《2007年迪庆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指出:“2007年如果汛期降雨量超过或持平2006年汛期降雨量,预测2007年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将超过2006年。如果降雨量低于2006年则预测灾害频度及强度与2006年持平。”实际情况是:2007年灾害强度比2006年强,预案中指出的重点危险区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
  
  (二)重点危险区检验
  
  (1)维西县城
  
  头道河、二道河历年来,因持续强降雨,形成的泥石流灾害冲击已堵塞漫槽所有拦砂坝。从此每年汛期两河先后多次发生泥石流,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预测中,已将维西县头道河、二道河泥石流地质灾害作为重点危险区单独列出,预测准确。
  
  (2)德钦县城
  
  由于2002年发生严重的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后,县城两岸已形成山体大规模裂缝、塌陷等严重隐患。2007年汛期期间仍发生不同程度滑坡、泥石流。在预测中,已将德钦县城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作为重点危险区列出,预测准确。
  
  (3)香格里拉县虎跳峡镇、东旺乡、三坝乡、尼西乡、德钦县奔子栏镇、佛山乡、云岭乡及明永冰川旅游景点沿线、维西县永春乡等乡镇附近村庄,每年汛期都发生不同规模的地质灾害,2007年也都不同程度的发生了滑坡、泥石流。预测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
  
  (4)金沙江沿岸、澜沧江危险区,由于山高谷深,地质构造复杂,特别是汛期不同程度的都发生了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预测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等。
  
  (5)矿山地质灾害。存在不同程度地质灾害隐患的部份矿山,发生不同程度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预测与实际基本相符。
  
  (6)公路地质灾害,香格里拉至德钦、维西、松园桥,都不同程度地发生滑坡、泥石流。预测与实际相符。
  
  (三)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回顾
  
  1.编制《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为发挥和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时编制下发了《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2.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州县各级政府在汛期前成立了以分管副州长、副县长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由国土、民政、水电、财政、交通、气象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维西国土资源局得到当地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款3万元作为地质灾害应急经费,适时缓解了因多年来资金无力投入,给维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的被动局面。特别是今年全州29个乡(镇),在乡(镇)政府的重视下也都成立了由各乡镇第一负责人任组长,副乡长、土管所所长任副组长,各村主任为成员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行政首长层层负责制。做到各级政府明确责任、层层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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