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七)积极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是通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结构节能。加快发展能耗少、贡献大的第三产业,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使产业结构向低能耗、高技术和高水平方向发展。同时,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二是大力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对附加值较高、耗能量相对较低的制药、制茶等传统产业,鼓励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以改造,促进产业、产品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其他非资源开发产业,以延伸产业链、扩大深加工、增加高附加值低能耗产品的比重为突破口,从根本上优化我州产业结构。 (八)推行节能新机制 一是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州内外各类能耗信息、先进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引导企业挖潜改造,提高能效。二是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将节约量作为资源纳入总体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用电方式,节约电力。三是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节能型产品。四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克服节能新技术推广的市场障碍,促进节能产业化,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五是建立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促进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的发展。六是推行节能自愿协议,即耗能用户或行业协会与政府签订节能自愿协议。 (九)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 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将节能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搞好节能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曝光那些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和现象,宣传节能的典型。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开展节能宣传和实践活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技术和典型交流,组织节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节能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十)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节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把节能考核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体系,建立节能督查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检查考核。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一是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州级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的,由主要负责人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州人民政府对其进行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公务员考核依法不得评定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依据考核结果,当年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晋升工资级别、晋升行政职务以及提拔任用;连续两年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州级有关部门和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公务员考核依法评定为不称职,按行政不作为追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二是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完成节能任务的县(市)部门和企业实施“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三是对于未完成全年节能目标任务的企业,由州经委下达节能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改委、经委、财政、税务等部门取消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及其他扶持政策;连续两年未完成的,责令停产治理,经治理后仍不能完成任务的,由州经委提请州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四是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