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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口计生委[2006]67号
【颁布时间】 2006-12-26
【实施时间】 2006-1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51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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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深化科研机构改革
  
  1.根据国家和我市人口发展战略需求,发挥市计生所科技发展优势,优化市计生所专业结构,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突出我市科研优势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特色。
  
  2.在科研机构继续实行全员聘用制。竞争择优组建精干的科研队伍,改善研究人员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十一五”期末,我市人口计生系统中青年科研人员争取达到科研人员总数的一半,中青年科研人员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力争占到一半。
  
  3.改革科研机构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结合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建立对贡献突出人员的奖励制度。
  
  4.完善管理体制。在落实所长负责制的前提下,健全、规范议事和决策制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九)加强交流与合作
  
  1.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国际企业和大财团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产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使之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的联系,争取国际组织对“十一五”科技发展项目的技术支持。
  
  3.建立与海外留学人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海外留学人员的作用,鼓励和吸引他们以多种形式参与国内课题研究。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科研交流与合作,协调、争取具有影响力的科研项目的开题、立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做好组织协调
  
  1.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科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组织实施本规划,确保任务的完成和目标的实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协作。关注体制改革与发展,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和规章,积极创造有利于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发展的政策环境。
  
  2.市及区县级人口计生委要有一名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的领导分管科技工作,科技管理部门要配备懂医学、会管理,综合素质高的人员。
  
  (二)大力倡导科学精神
  
  1.加强学风建设。在全系统广为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更好地接受科学技术的武装,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学风。
  
  2.培育创新精神。在全系统培育创新意识,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甘于奉献的精神,倡导敢于创新、勇于竞争和宽容失败的精神。完善创新机制,努力营造鼓励科技人员创新、支持科技人员实现创新的有利环境。
  
  (三)加大科技投入
  
  “十一五”期间,我市要将计生所和技术服务网络经费投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确保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的经费落实率达到100%。积极争取国家及市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资金,支持生育调节、出生缺陷干预及生殖道感染干预创新研究。争取市财政支持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设立科技发展专项经费预算栏目,引导应用研究和技术推广。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使之成为科技研发投入的主体,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四)优化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激励机制,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氛围,围绕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科研技术创新人员、技术服务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科技队伍的整体素质。围绕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和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行动,积极引进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五)实行分类指导
  
  根据我市各区县的实际情况,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重点加强对涉农区县和滨海新区的指导。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可依据本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科技发展规划执行和完成情况的指导与评估,切实保障“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健康顺利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提供科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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