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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重在运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一)重在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各部门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到实现“双过半”上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分析,逐项调度工作进度,及时处理和解决经济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督促、亲自落实;分管领导要各司其职,抓好具体落实工作。 (二)重在推动落实。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实地指导,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要强化跟踪督查,特别是强化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签订的十二项重点专项工作责任状执行情况的督查,定期进行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设立责任状督查专栏,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要把绩效评估工作与责任状督查结合起来,促进我市绩效评估取得新成效。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完善统计网络,充实统计力量,做到应统尽统,真实客观地反映抓推动、抓落实、抓发展的实际成果。 (三)重在形成合力。要振奋精神,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既要正视困难和挑战,也要充分认识成效和机遇,切实增强发展信心,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尽心尽责,把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好,把当前正在做的事情做好。要加强协调,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意识,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冲锋在前;协同部门要主动配合,行动到位,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确保实现“双过半”目标。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