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7-10-23
【实施时间】 2007-10-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981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牧区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四)加强农牧区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农牧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农牧民群众用药安全,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两网”建设思路,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正面引导相结合、整顿市场与培育市场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强化农牧区药品市场监管。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形成专兼结合、信息通畅、监管有力的格局,让广大农牧民用上安全、有效、价廉的放心药品。
  
  (五)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问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解决农民“用药难”问题,农牧区卫生服务网络是农民就医用药的主要渠道,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各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与督导下,乡(镇)、村农牧区医疗机构要按照海西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西州卫生局《关于印发海西州医疗机构开展规范药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增添保障药品质量的设施,规范药房软件和硬件建设,切实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提高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质量。
  
  (六)构建“两网”诚信体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药品供应企业与接受配送的单位签订药品配送质量保证协议书,确保配送的药品及时快捷、价格合理、保证质量,督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诚信经营、规范使用药品,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信用评估,建立相应的诚信档案。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实施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社会氛围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两网”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农牧民对“两网”建设工作的认知度,采取多种形式使农牧民了解“两网”建设,药品监管政策法规及安全用药常识;要在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乡镇和村等场所设立宣传板或张贴标语,宣传“两网”建设的相关内容,大力营造社会广泛支持、群众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要把宣传“两网”建设,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安全用药和自我保护意识作为开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使农牧民自觉地参与药品监督,对发现的假劣药品及时举报,逐步形成全民参与监管的新局面。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