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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人发[2007]99号
【颁布时间】 2007-10-10
【实施时间】 2007-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11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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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代管理方法。通过对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机遇管理、知识管理、六西格玛管理、平衡记分卡、国际标准化管理、危机管理等科目的学习,使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掌握现代管理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增强独立解决复杂管理与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
  
  4、现代企业管理实务。通过对国际、国内及北京地区企业现代管理实际案例的学习,使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了解掌握企业管理创新的基本理论和创新思维模式,把握企业创新的趋势和动态,全面掌握企业管理创新实践的主要内容、系统过程和创新机制,推动企业管理创新的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方式
  
  全市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由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企业联合会共同组织实施,北京企业联合会具体负责。实行北京现代管理领域知识更新工程联席会制度,主要任务是根据人事部、中国企业联合会的部署和要求,研究问题、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和推动工作。成立北京现代管理领域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北京企业联合会,负责全市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
  
  各区县人事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业主管部门、企业联合会做好本地区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度建设
  
  1、实行统计登记制度。按照人事部、中国企业联合会的要求,对管理人才参加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登记、管理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中国企业联合会现代管理领域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证书》,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培训考核合格者,其学习情况记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
  
  2、建立项目发布制度。及时将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主要项目培训、科目指南、教程和相关教材课件等在北京企业联合网上公开发布。
  
  3、建立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北京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联席会对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行指导和评估。“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各项培训教育工作,并建立必要的质量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施教机构要积极配合,及时反馈情况和问题,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施教能力与水平。
  
  (三)服务体系建设
  
  1、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以北京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施教机构师资为主体、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职教师要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兼职教师要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同时,组织好教师参加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授课师资人员的培训和定期轮训。
  
  2、教材建设。以中国企业联合会组织编写的教材为基础,并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人才的实际需要,开发一些适应北京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及行业特点的培训项目和补充教材。
  
  3、施教机构的建设。按照人事部关于施教机构建设的总体要求,整合资源,以项目合作的形式,选择一些专业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能够保证培训质量的施教机构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建设一批高质量、示范性的现代管理继续教育教学基地。
  
  4、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依托“中企联合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栏,充分利用北京继续教育网、北京企业联合网,建立现代管理领域培训工作的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用各种网上手段提供网上远程学习、登记、交流和查询等服务。
  
  (四)经费
  
  1、列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范围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职工参加继续教育经费保障的相关规定,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并重点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项目倾斜和给予保障。
  
  2、有关施教机构开展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的培训活动,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可根据培训项目和类型,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标准向学员收取一定的费用。所有收费培训项目须上报“办公室”审批,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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