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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人发[2007]99号
【颁布时间】 2007-10-10
【实施时间】 2007-10-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11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1、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整个周期内,管理人才参加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培训时间累积要求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现代管理公需教材的学习不少于36学时,现代管理公需专修教材的学习不少于18学时,结合本行业或本企业的专修科目、实际学习、实践及考核、撰写有关专题文章不少于18学时。
  
  2、用人单位应把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的情况作为其职业能力考核及职称评定的内容,并和人员的岗位聘用与工作使用结合起来。
  
  3、“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现代管理领域培训的宣传工作,对在现代管理领域继续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
  
  六、实施步骤
  
  依据国家人事部和中国企业联合会的整体部署,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的实施分为两个周期。第一周期分为二个阶段:筹备与实施阶段和评估阶段。
  
  1、筹备与实施阶段(2007年1月-2008年12月)
  
  成立组织机构;对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项目进行调研;以项目合作的形式,初步遴选一批专业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施教机构等。
  
  根据北京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目标任务,北京市完成10000人左右的培训任务。
  
  2、评估阶段(2008年9月-2008年12月)
  
  在完成阶段性培训任务的同时,对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第二周期的工作任务。
  
  第二周期为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在全面总结第一周期实施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完成第二周期现代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10000人左右的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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