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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日 铜川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30号)精神,2008年4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三电”设施安全为目标,严厉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实现“平安奥运、旅游陕西” 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全力侦破一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使今年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较2007年下降20%以上。建立侦破省市挂牌督办案件责任制,提高破案率,力争全部侦破省市挂牌督办案件。 (二)确保奥运会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不发生严重影响奥运比赛正常进行、赛事信息安全播出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不发生其他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三)重点清理整治无手续和超范围经营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集中查处破获一批非法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非法收购窝点,打击处理一批收赃销赃人员。 (四)逐步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三电”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逐级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重点 “三电”专项斗争整治的重点: (一)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包括盗窃、破坏军事通信设施和农用电力设施)案件高发问题。 (二)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非法收购被盗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问题。 (三)其他危及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问题。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各区县要结合实际,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本地区需要整治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提出具体措施。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6月初至7月上旬)。要强化措施,攻坚克难,破获一批有影响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取缔一批非法收购废旧物品站点。 (三)保奥运安全攻坚阶段(7月中旬至9月底)。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加强督查,强化措施,严密防范,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市“三电”设施正常运转。 (四)检查总结考核阶段(10月)。各区县要按照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对“三电”专项斗争进行总结。市“三电”办将对各区县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 l、进一步加大对现行案件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对现行案件要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查处,对久侦不破的重大案件要进行挂牌督办;强力摧毁犯罪网络。 2、进一步加大挂牌督办力度。对近年来未破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重大案件要加强督查,组织精兵强将,限期侦破。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要逐一上网通缉,逐一落实追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力追缉抓捕。 3、进一步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对破获的重大案件;公安机关要主动商请检察院、法院,及时研究解决刑事司法中的问题,依法快捕快诉快审。 (二)重拳治乱,严打销赃。 l、集中清查。5月下旬和7月下旬,各区县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和小熔炉、小冶炼厂以及无照经营、收赃销赃等违法行为。 2、加强监管。各级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处罚抄告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包括有进口废旧金属许可证的收购企业、站点)的监管。逐步建立废旧金属收购行业自律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