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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政发[2007]72号
【颁布时间】 2007-10-08
【实施时间】 2007-10-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20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在全市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严格执法,加强宣传。各区县要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坚持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违法违纪责任人员,应该给予处分的,要严格按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结合本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意识。当前要针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干部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比较普遍,以及农村违法违规用地点多面广等问题,突出抓好对乡镇长、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之知法、懂法、守法。要注意发挥案件查处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适时曝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附件:1.第六次卫片2005年1月至2005年10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略)
  
  2.第六次卫片2005年1月至2005年10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略)
  
  3.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回头看”检查情况统计表(略)
  
  4.第七次卫片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略)
  
  5.第七次卫片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略)
  
  6.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统计表(略)
  
  7.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新增建设用地清理汇总表(略)
  
  8.专项行动期间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略)
  
  
天津市监察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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