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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政办发[2008]88号
【颁布时间】 2008-06-02
【实施时间】 2008-06-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24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2008年乌洽会成功举办并取得实效。
  
  
二○○八年六月二日

  
  
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

  
  一、名称: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
  
  二、时间:2008年9月1至5日
  
  三、地点:新疆国际博览中心、新疆人民会堂
  
  四、主题:“互利共赢、和谐发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面向中亚、西亚和南亚等各国市场需求,组织国内和区内名优商品及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参展,促进中国内地与周边国家的贸易投资,加快新疆对内对外开放,打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和东西部省区之间的经贸合作平台。
  
  五、主要内容:
  
  (一)展示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
  
  (二)洽谈对外进出口商品贸易和国内商品贸易,包括纺织服装、轻工工艺、机械设备、汽车机电、五金化工、家电信息、建材家居、特色农产品、科技产品、冶金矿产、有色金属、特色农产品等。
  
  (三)洽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工程承包、农产品深加工、高新技术、旅游物流、劳务输出、能源电力、矿产开发、环保节能、产业转移、现代服务业等。
  
  (四)举办高层论坛等系列交流活动,包括“中西南亚区域经济合作高层论坛”、“中外企业家见面会”,支持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巴基斯坦、土耳其、伊朗参展并举办“商务日”活动。
  
  六、办会方针:务实、创新、和谐、共赢。
  
  七、规模和展区:展厅总面积30000平方米,国内外参展企业1000家以上。馆内设标准摊位(3米×3米)1300个,馆外设包装机械设备展棚位220个,大型机械设备展场5000平方米。本届乌洽会设综合展区和专业展区。综合展区包括:国内省区市展区、新疆地州市展区、外国(地区)展区;专业展区包括:中心名优品牌展区、建材家居展区、食品医保展区、机电五金化工展区、环保节能电子展区、纺织服装轻工展区、大型机械设备展场、食品塑料包装机械展区等。
  
  八、主办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主办单位确定后,另行告知)。大会设领导委员会,领导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由自治区副主席胡伟同志担任,副主任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领导一名、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于秀栋、新疆贸促分会名誉会长李东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许观斌、乌鲁木齐市代市长吉尔拉·衣沙木丁、自治区外经贸厅党组书记张野、自治区外经贸厅厅长和宜明、自治区招商发展局(经协办)党组书记、局长姚建新同志担任;大会秘书长由张野同志兼任,另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大会领导委员会成员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改委、经贸委、外(侨)办、外经贸厅、招商发展局(经协办)、边贸局、公安厅、财政厅、交通厅、工商局、地税局、旅游局、边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和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海关、乌鲁木齐铁路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民航新疆管理局、武警新疆总队、中国贸促会新疆分会、自治区工商联(商会)各一位负责同志组成。
  
  九、承办单位:自治区外经贸厅、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招商发展局(经协办)。
  
  十、协办单位: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香港贸易发展局、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工商会、吉尔吉斯斯坦工商会、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俄罗斯阿尔泰边疆区外经局、叶卡捷琳堡乌拉尔博览中心、新西伯利亚交易会、土耳其中国商业促进友好协会、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工商会。
  
  十一、大会办事机构:设大会办公室、业务办公室、宣传办公室、保卫办公室。
  
  十二、主要活动日程安排:
  
  (一)2008年1月开始招商招展,分发邀请函。
  
  (二)4月邀请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领导参加“2008年乌洽会北京新闻发布会”。
  
  (三)3至6月结合参加西洽会、广交会等重点展会,在国内分南北两片对重点省市开展招商招展活动。
  
  (四)3至7月组织开展以周边国家为重点的国外招商招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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