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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07]233号
【颁布时间】 2007-09-29
【实施时间】 2007-09-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2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房产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突出重点,综合治理。要边清查边处理,重点查处非法批准征占农用地和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特别是涉及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侵害农民权益的案件,要着重解决机砖厂非法取土和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问题。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查找土地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完善土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建立有效发现、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的长效机制。
  
  (四)规范执法,严肃查处。对排查梳理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分级管辖的原则,对人对事处理都要到位,做到应立案未立案的不放过、应处罚未处罚的不放过、应追究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坚持依法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对重大、典型违法违纪案件,必须公开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公开曝光,切实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附件:
  
  1、厦门市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福建省监察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转发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闽监发〔2007〕5号)。(略)
  
  附件1
  
  
厦门市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赐贵(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丁国炎(常务副市长)
  
  裴金佳(副市长)
  
  成员:卢士钢(市公安局)
  
  林永星(市检察院检察长)
  
  黄家列(市监察局局长)
  
  林长树(市国土房产局局长)
  
  徐火营(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产局,由市国土房产局王耀辉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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