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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黄政办函[2008]37号
【颁布时间】 2008-05-30
【实施时间】 2008-05-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33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和市委保密局负责电子监察有关技术方面的支持工作,制定全市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对基于市电子政务网平台环境和利用现有应用系统成果的技术实施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供技术招标文本中的技术要求和后台服务,以及系统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协助市监察局做好系统操作和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按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要求对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
  
  市广电局牵头负责数字电视“政务信息一点通”频道的建设、维护和数据信息的更新。
  
  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责任分工比照市级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认识,从全局工作需要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派专人负责落实该项工作。
  
  (二)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把制度建设放在平台建设的同等重要位置,加强系统监管,规范运作行为,确保电子监察工作正常进行。各行政审批单位要健全工作岗位制度,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明确具体责任人、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行政审批明确、高效。
  
  (三)勤俭节约,保密安全。要按照“勤俭节约、资源共享、简单实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已建立的电子政务平台资源和设备开展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同时,要确保国家、省、市级的保密信息不泄露、不泄密。
  
  附件:
  
  
黄石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朱中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崇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柯旺升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饶益民市发改委纪检组长
  
  赵咏秋市监察局副局长
  
  曹祥珠市财政局副局长
  
  余秋莲市编办主任
  
  万建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映芳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栋市广播电视局纪委书记
  
  刘谨诚市委保密办副主任、保密局局长
  
  光蓉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赵咏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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