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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援建四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援建四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第11次会议精神,全面完成中央下达给深圳援建四川地震重灾区4万套过渡安置房的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建设任务:我市在四川德阳地震重灾区援建4万套过渡安置房,其中2008年6月25日前完成第一批1万套,2008年7月20日前完成第二批1万套,第三批2万套完成时间待国家正式发文确定。 (二)房屋类型:采用彩钢夹芯板轻体装配房、轻钢龙骨无机类板材装配房两种形式。因地制宜,采用单层双拼或联排组合等布局形式。 (三)建设标准:每套20平方米左右,满足基本居住需求。轻钢结构,符合抗震要求;采用保温隔热、防火墙体材料,符合环保要求;保证质量,确保3年-5年使用期。 (四)室内设施:配置照明和电源插座;配置液化灶、罐。 (五)配套建设要求:平均每50套过渡安置房,配建1个集中供水点,设置遮雨棚,满足居民洗衣、饮事、洗漱需要;1个公共卫生间,分设淋浴设施和厕所,男女分开,并配化粪池和无障碍设施,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1个垃圾收集点,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清运设施。平均每1000套住房配建一所小学,建筑面积300-400平方米;1个诊所,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1个粮食与商品零售点,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平均每2000套住房建一所中学,建筑面积1000-1200平方米。 二、组织领导和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深圳市援建四川地震重灾区过渡安置房领导小组(简称援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 副组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一康 市政府副秘书长黄锦奎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文(兼任援建前方总指挥) 市建设局局长李荣强 成员: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李干明 市贸工局副局长殷勇 市教育局副局长唐海海 市公安局副局长施志刚 市监察局副局长王文君 市民政局副局长祖玉琴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刘友亮 市人事局副局长尹耀棠 市交通局副局长马勇智 市卫生局副局长许四虎 市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副局长马垣勋 深圳警备区副参谋长吕学文 广东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李晖 市报业集团总编辑王田良 市广电集团副总编辑李也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援建办),负责日常工作。由李荣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孙晓明任副主任。援建办下设综合协调组、人力资源组、资金调配组、材料采购组、交通运输组、工程管理组和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小组。具体任务及分工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灾区援建工作的综合协调,包括方案制订、计划起草、信息报送、宣传报道、数据统计、综合材料、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由市建设局、应急指挥中心牵头,市监察局、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参加。 (二)人力资源组。负责援建办各工作小组人员的调配,以及援建工程所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的动员、筹备和调拨等。由市建设局牵头,市人事局参加。 (三)资金调配组。负责援建工作相关费用,包括援建工程勘察设计、材料设施采购、运输装卸、施工监理及援建办相关管理费用的概算、申请、支出和审计。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资金、社会捐赠、中央补贴等,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监察局、民政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参加。 (四)材料采购组。负责援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谈判、签订,以及板房、水泥、砂石、钢筋、管线、照明、施工机械等材料设备的采购,并负责相关材料、设备采购的交接、验货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市贸工局、监察局、民政局、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参加。 (五)交通运输组。负责援建工程材料、设备及建设队伍的运输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建设局、深圳警备区、广东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参加。 (六)工程管理组。负责制订援建工程进度方案、施工组织方式以及人员、材料需求计划,组织安置区选址、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现场调配建设队伍。由市建设局牵头,市教育局、卫生局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