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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荆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荆政发[2006]29号
【颁布时间】 2006-11-27
【实施时间】 2006-1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46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荆门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9月30日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荆门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建制镇和开发区、科技园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下列广告:
  
  (一)建(构)筑物外部、户外场地、道路上设置的展示牌、路牌、招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模型、充气装置、布幅广告以及绘制的广告;
  
  (二)车、船等交通工具外部设置、绘制的广告;
  
  (三)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悬挂、绘制的广告;
  
  (四)其他利用户外空间设置的广告。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
  
  (二)负责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和公共产权的建(构)筑物户外广告设置权的拍卖;
  
  (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户外广告设置技术标准;
  
  (四)实施户外广告设置的许可和监督管理。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户外广告的登记、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安全生产、财政、环保、物价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根据城市的风貌、格局和区域功能、道路特点等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分区控制,合理布局,保证城市容貌的整体美观。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风格、造型、色调、数量、体量、形式、位置、朝向、高度、材质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六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管理要求,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牢固、安全,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符合美化市容的要求。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三)影响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铁路桥等桥梁使用安全的;
  
  (四)有重大安全隐患的;
  
  (五)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六)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设置、张贴广告的设施或者区域。
  
  第八条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安装灯光照明设施,采用新型材料制作,并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做到美化、亮化。
  
  第十条 在城市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设置广告,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第十一条 利用市政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和公共产权的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的,其户外广告设置权应当向社会公开拍卖,实行有偿使用。
  
  设置户外公益广告以及设置期限不超过30日的临时性户外广告,其户外广告设置权可以不实行公开拍卖。
  
  第十二条 户外广告设置权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成立的从事拍卖业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拍卖人)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户外广告设置权,委托人应与拍卖人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 参加户外广告设置权拍卖的竞买人应当符合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法定资格或者具备发布户外广告条件。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按规定签署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拍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委托人支付拍卖标的价款,并按照约定将户外广告设置权移交给买受人。
  
  第十四条 修建户外广告设施需要占用非公共产权的场地和建(构)筑物的,广告发布者应与场地、建(构)筑物提供者签订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前到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查阅在该场地、建(构)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的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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