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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后进镇(街道)、村(居)的转化工作。及时分析造成工作后进的原因,研究并落实帮促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加快后进转化步伐。 做好整体拆迁村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交接、委托管理制度,做好迁出地与迁入地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衔接工作,减少管理和服务漏洞。 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服务、依法收费。采取便民维权措施,为农民免费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政策咨询,依法维护农民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七)加强村级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农村计划生育信息化进程 坚持“统一规划、共建共享、组织优先、注重效益”的原则,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村级计划生育信息网络。今年年底,农村五市80%的村(居)实现计划生育信息网络上下对接、横向互通,并通过该网络开展工作。 村(居)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实行“三统一”,即统一网络连接方式,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确定所用软件。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管理员由各区市统一选配,可由符合条件的村(居)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兼任。 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与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共建共享,其所有权、管理权不变。 (八)保持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机构稳定,配齐配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在农村镇(街道)机构改革中,继续保持现有计划生育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稳定。村级实行一村一计生主任,享受固定工资待遇。村计生主任工资由区市统筹,通过金融机构以“直通车”的办法,每年至少分两次直接发放到村计生主任手中。对往年欠发的部分,应作出计划逐年补发。推行村计生主任“镇(街道)聘、村用、区市备案”制度,新任村计生主任实行公开竞争上岗,年龄一般应在35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加强对基层计划生育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对能胜任工作的村计生主任,在村(居)换届选举中要保持相对稳定,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计生主任,及时进行调整,力争三年内使全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村计生主任比例达到85%以上。 (九)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的优势,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覆盖面广、深入到村到户的特点,积极搭建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平台,把农民的需求和愿望及时反映上来,使政府更有针对性地服务农民。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作用,积极开展以“甜蜜之家”为主题的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工程,每年建设100个示范村,1000个示范户,以此助推新农村、新家庭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把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和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坚持科学态度,正确分析面临的人口形势,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组织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在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参与和支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政策和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镇(街道)、村(居)工程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 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薄弱的单位实施“黄牌警告”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和追踪奖惩制度,被否决的单位在综合评比中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单位的主要领导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不断加大对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力度,将应由政府承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并保证逐年稳定增长。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