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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7]179号
【颁布时间】 2007-09-24
【实施时间】 2007-09-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52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各国有粮食企业都要成立改革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有序地推进改革工作。1、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三亚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市粮食局批准;2、企业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市粮食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审查;3、国有资产的处置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政策办理,妥善落实银行贷款债务,防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恶意逃废债务。国有资产处置方案须经市粮食局审核、市国资委审查后报市国有粮食企业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审批。4、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改革,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广泛征求职工的建议,要把安置职工、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妥善安置职工,维护社会稳定。5、企业改革实施进程中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本方案总体上在今年十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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