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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现将《前郭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前郭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国旅游强县创建工作进程,营造我县良好的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旅游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力打造“生态、绿色、民族”旅游品牌,我县决定利用1年的时间,开展中国旅游强县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旅游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领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旅游业的发展,增强广大群众的旅游发展意识,完善旅游行业管理体系,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生态和民族特色,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特色鲜明、文明和谐、服务周到、深受国内外游客青睐的著名旅游城市,实现“中国旅游强县”的目标。 二、创建标准 《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试行)》是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根据近年来旅游业的政策规定,结合县域旅游发展的实际由国家旅游局制定的。《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试行)》共设置9大项,共1200分(含附加项目200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旅游经济发展水平(150分)。 包括:旅游业基本经济指标;旅游业总收入和利税情况。 (二)产业定位与政府主导机制(130分)。 包括:旅游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定位;制定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设有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旅游业发展有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旅游开发建设、行业管理和市场促销情况等。 (三)旅游业带动功能和综合效益(160分)。 包括:旅游业在第三产业中的作用,旅游业推动“两个文明”建设情况(缓解就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品生产销售、环境面貌、功能设施、推动城市化等)。 (四)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180分)。 包括:各类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开发保护情况,环境保护情况,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情况,旅游促销的深化和社会化程度,旅游市场开发信息技术应用程度等。 (五)旅游设施与服务功能(160分)。 包括:旅游“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配套情况,公共信息标志标识设置情况,旅游经营单位标准化管理情况。 (六)旅游市场监管与游客满意度(100分)。 包括:旅游市场质量监管与执法机制建设,市场监管规章制度建设,旅游咨询服务和投诉监督设施设置情况,以及旅游市场秩序、旅游项目内容、旅游消费环境、游客满意程度等。 (七)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70分)。 包括:旅游行业业内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效果、先进人物事迹等,旅游管理人员、各类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专业培训、学历教育等,旅游诚信建设情况。 (八)旅游安全(50分)。 包括:旅游安全制度、队伍、机构建设情况,旅游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旅游安全保险投保情况,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等。 (九)附加项目(200分)。 包括:对旅游经营业绩突出、旅游业多元化投入、高品质旅游资源、高品位旅游产品、绿色环保设施项目、完善的交通设施等方面予以加分。 三、实施步骤 我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08年1月-2008年3月)。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各部门和企业参与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争创旅游强县的氛围。各责任单位明确创建目标和内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方案,报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2008年4月-2008年11月)。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要求,落实责任目标。已经达标的项目,在此阶段要重新复核;未完成项目,要逐项落实;现场检查需要查阅文件的项目,要认真收集准备材料。各部门软件档案于2008年8月中旬整理完毕,交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2008年8月下旬召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落实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硬件设施于2008年10月中旬前,按照标准改造完毕。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08年12月)。2008年11月底,县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试行)》进行自检,形成自检报告,在自检达标的基础上向省旅游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省旅游部门组织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和创建工作总结报送国家旅游局。经省旅游局同意,正式邀请国家旅游局检查团现场检查、验收。国家旅游局根据工作需要,对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